
点击查看详图
清代铜钱顺治通宝背上河
“顺治通宝”是清朝入关后发行的第一种制式货币,始铸于清世祖顺治元年(1644年),标志着清代货币制度的正式建立。而“背上河”指的是顺治通宝的一种版别——背穿上有“河”字,属于“一厘钱”系列中的地方局铸造钱。“河”代表河南局(河南开封府局),因此“顺治通宝背上河”的全称应为“顺治通宝背上‘河’”,即河南局铸造的顺治通宝,且带有“一厘”重量标记(“一厘”指每文钱重一厘,约0.37克,但实际因铸造差异略有浮动)。
---
一、顺治通宝的背景与制度演变
顺治年间(1644-1661),清朝初定中原,急需统一货币以稳定经济。顺治通宝的铸造经历了五个阶段(史称“顺治五式”),反映了清代货币从混乱到规范的过程:
1. 仿古式(光背):顺治元年(1644)始铸,仿明钱形制,仅“顺治通宝”四字,无背文,多为中央户部或工部所铸,用于过渡。
2. 单汉字纪局式(背纪局):顺治二年(1645)起,允许各省设局铸钱,背文加铸局名(如“户”“工”“陕”“临”等),但此时尚未严格规范。
3. 一厘式(背纪局+“一厘”):顺治十年(1653)推行“停废天下铸局,只留户部宝泉局、工部宝源局”的政策后,为解决地方财政需求,又允许部分省局恢复铸造,但规定每文钱重一厘(约0.37克),并在背面加“一厘”二字及局名(如“河一厘”“同一厘”),故又称“折银钱”(可抵白银一厘使用)。
4. 满文式(背满文):顺治十四年(1657),为强化中央集权,取消地方局名,背文改为满文“宝泉”(左)、“宝源”(右),仅保留中央两局。
5. 满汉文式(背满汉文):顺治十七年(1660)后,恢复部分地方局铸造,背文为满文局名(左)加汉文局名(右),如“满汉河”“满汉原”等,直至康熙朝才固定为“满汉文”体系。
“背上河”属于第三式“一厘式”,铸造时间为顺治十年(1653)至顺治十四年(1657)之间,由河南局(开封)铸造,背文“河”代表河南,“一厘”表示重量与折银标准。
---
二、“背上河”的具体信息
- 铸造背景:顺治十年(1653),清廷因财政紧张,重新开放部分地方铸局,河南局获准恢复铸造。为避免私铸泛滥,规定新钱需标注“一厘”重量(实际含铜量约50%,余为铅锡),并标明局名,便于流通监管。
- 特征:
- 钱文:“顺治通宝”四字为楷书,字体方正,笔画清晰(早期可能为“仿古体”,后期趋工整)。
- 背文:穿上“河”(竖排),穿下“一厘”(横排),合为“背上河一厘”。
- 材质:黄铜为主,含少量铅锡合金(符合“一厘钱”的低成色要求)。
- 尺寸:直径约25-26毫米,重约3-4克(“一厘”为理论重量,实际因磨损或铸造差异略有不同)。
---
三、历史意义与收藏价值
1. 经济史价值:“顺治通宝背上河”是研究清初货币政策的关键实物。它见证了清朝从“允许地方自由铸钱”到“中央集权管控货币”的转变,尤其是“一厘式”作为折银钱的尝试,为后续“银钱并行”的货币体系奠定了基础。
2. 地域史价值:河南局(开封)是当时中原地区的经济中心之一,“河”字钱反映了河南在清初财政与贸易中的重要地位。
3. 收藏价值:由于“一厘式”铸造时间短(仅约4年),且河南局铸造量相对较少(远不及中央局的“宝泉”“宝源”),存世品多为传世或窖藏,品相完好者较为珍贵。普通品市场价约数百至千元,稀有版别(如“河”字写法特殊、背文清晰无磨损)可达数千元。
---
总结
“顺治通宝背上河”不仅是清代首套全国性货币的组成部分,更是清初政治、经济、货币制度转型的缩影。其背后的“一厘式”改革,体现了清廷在统一政权后对经济秩序的探索,而“河”字则标记了河南在这一进程中的角色。对于历史爱好者与钱币收藏者而言,它既是研究清初货币史的“活化石”,也是承载时代记忆的文化载体。

近期交易参考
顺治通宝背上河)原状态未清理
早期 顺治背上河,15.1
2026.01.17成交价 ?
顺治通宝背上河E30
2026.01.14成交价 ?
顺治通宝 背上河 公博85
2026.01.12成交价 ?
生美顺治通宝背上河一枚
2026.01.12成交价 ?
顺治通宝背上河一枚(面未清理)
2026.01.05成交价 ?
生美顺治通宝背上河一枚
2025.12.28成交价 ?
×
打开币佳佳小程序
联系币佳佳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