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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五年直隶省官钱局贰拾枚(天津)
民国十五年直隶省官钱局贰拾枚(天津)钱币的历史解析
一、发行背景:北洋政府时期的金融困局与地方货币需求
该钱币的发行时间“民国十五年”即1926年,正值中国北洋军阀统治末期(1912-1928)。此时中央政府权威衰落,各地军阀割据,直隶省(今河北省)作为北洋军阀的核心势力范围(如直系吴佩孚曾控制此地),需通过地方金融机构维持财政运转。
直隶省官钱局的前身可追溯至清末的“直隶省银号”(1902年由袁世凯设立,旨在整顿地方金融),民国成立后更名为“直隶省官钱局”,是直隶省官方设立的金融机构,负责发行纸币、兑换银钱、调节市场流通,以缓解清末至民初因战乱、赔款导致的货币混乱问题。
1920年代,直隶地区经济受军阀混战影响(如直皖战争、第一次直奉战争),加之铜元短缺(清末民初主要辅币),民间交易常因小额货币不足受阻。因此,直隶省官钱局于1926年发行“贰拾枚”铜元(或类似小额纸币/代用币),以补充市面流通,稳定经济秩序。
二、发行机构:直隶省官钱局的职能与局限
直隶省官钱局名义上是省级官方金融机构,但实际受地方军阀控制(如1926年前后直隶督办为李景林等),其货币发行更多服务于军阀集团的财政需求(如军饷、行政开支)。由于缺乏统一的准备金制度(如白银储备),官钱局发行的货币信用高度依赖地方实力,易因政局变动贬值。
值得注意的是,“天津”标注说明该钱币的发行或流通中心为天津——作为直隶省会(1928年前)和北方重要商埠,天津是直隶省官钱局的主要运营基地,也是华北地区的金融枢纽,货币在此集中铸造、发行并向周边辐射。
三、钱币特征:“贰拾枚”的面值与性质
“贰拾枚”指面值相当于20枚制钱(清代小额货币单位),实际对应清末民初通行的“当二十”铜元(每枚当制钱20文)。但需注意:该钱币可能是铜元实物,也可能是纸币/代用券(因“官钱局”多以发钞为主,铜元多为中央或地方造币厂铸造)。若为铜元,可能由直隶省官钱局委托天津本地造币厂(如天津机器局)铸造;若为纸币,则是官钱局直接印制的兑换凭证。
从存世情况看,此类钱币多为铜质,正面可能铸有“直隶省官钱局”“贰拾枚”“天津”及纪年“中华民国十五年”,背面或为龙纹、嘉禾纹等传统图案,体现清末民初货币设计风格。
四、历史意义与收藏价值
1. 时代缩影:该钱币是北洋时期地方金融失控、军阀主导经济的典型物证,反映了中央权威崩溃后,地方通过自设金融机构维持运转的现实。
2. 区域经济史:直隶省(河北)作为京畿要地,其货币流通直接影响华北商业网络,此币是研究1920年代京津冀地区经济、物价的重要资料。
3. 收藏价值:由于发行时间短(仅1926年)、流通范围有限(主要在直隶及周边),且历经战乱损耗,存世量较少,成为近代机制币/纸币收藏中的小众精品,尤其对研究直隶地方史、金融史的藏家具有特殊意义。
总结
民国十五年直隶省官钱局贰拾枚(天津)钱币,是北洋军阀统治下地方金融自救的产物,既承载着直隶省应对货币短缺的努力,也暴露了当时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它不仅是金属货币的实物遗存,更是观察1920年代中国地方政治、经济生态的一扇微观窗口。

近期交易参考
直隸省官钱局贰拾枚(发货地:济南1)
直隸省官钱局贰拾枚加盖”天津“(发货地:济南1)
2024.11.11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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