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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二十八年復泉永贰分
“民国二十八年復泉永贰分”是一枚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民国时期地方铸币,其信息可从年号、铸造主体、面值、历史背景等维度拆解分析:
一、核心信息拆解
1. “民国二十八年”:对应公元1939年(1912+28-1=1939)。此时中国处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的关键阶段(1937年七七事变后,抗战已进入相持阶段初期),华北、华东等主要区域沦陷,国民政府退守西南,东南沿海及部分内陆省份仍在坚持抗战或处于相对复杂的政治格局中。
2. “復泉永”:应为铸造机构或钱局名称,是解读这枚钱币地域属性的关键。结合民国时期地方铸币习惯,“復泉永”大概率是福建地区的民间或地方官办铸币厂(福建历史上铸币传统悠久,如清代有“宝福局”,民国时期地方钱庄、商会或地方政府常联合设立铸币机构以缓解货币混乱)。
- 推测“復泉”可能取“恢复泉布(货币)”之意,“永”或为地名简称(如福建永春、永定等)或机构字号,需结合具体实物铭文细节进一步考证,但主流观点认为与福建地方铸币相关。
3. “贰分”:即面值二分,属于辅币。民国时期货币体系混乱,中央政府发行法币(1935年推行),但地方军阀、商民为解决小额交易需求,常私铸或官督民办辅币,二分币是常见的小额面值之一。
二、历史背景:1939年的货币与地域环境
1. 全国货币体系:1935年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政策”,禁止银元流通,统一发行法币(中央、中国、交通等银行发行)。但抗战爆发后,法币大幅贬值,且沦陷区与国统区货币割裂——沦陷区日伪发行“联银券”“中储券”等伪币掠夺物资,国统区则因军费开支激增滥发法币,导致通货膨胀严重,地方为稳定小额交易不得不自铸辅币。
2. 福建的特殊处境:1939年的福建虽属国统区(省会福州、厦门曾于1938年沦陷,但大部分地区仍由国民政府控制),但因地处东南沿海,受战争影响,物资匮乏、货币流通混乱。地方商会、钱庄或县府为保障民生交易,可能联合设立“復泉永”类机构,铸造低值辅币(如二分、五分)弥补法币供应的不足。
3. 地方铸币的性质:这类“復泉永贰分”并非中央政府批准发行的法定货币,而是地方应急性铸币,材质多为铜、镍或铅(因战时金属管制,常见劣质合金),工艺较粗糙,铭文、形制不统一,仅在本地区有限流通。
三、钱币的历史意义
1. 见证抗战时期的货币混乱:它是1930年代末国统区地方应对通胀、保障小额交易的实物证据,反映了抗战背景下中央货币权威在地方的弱化,以及基层经济对“实用货币”的需求。
2. 地域经济的缩影:“復泉永”作为福建地方铸币标识,体现了福建在抗战中的经济韧性——即便面临战争压力,地方仍通过自主铸币维持基本商业运转。
3. 收藏与研究价值:作为非官方铸币,它存世量相对较少(因系地方临时发行,流通范围有限),是研究民国地方金融史、抗战经济史的重要实物资料,对钱币收藏者而言,也是了解“战时地方货币”的典型标本。
四、补充说明
由于“復泉永”并非全国性知名铸币机构,目前公开史料中关于该机构的记载较少,具体细节(如确切地点、存续时间)仍需依赖钱币实物的出土记录或地方档案佐证。若需更精准考证,建议结合钱币的材质、重量、铭文书法(如是否有“福建”“永春”等辅助线索)及出土地点进一步分析。
总之,“民国二十八年復泉永贰分”是抗战初期福建地方为应对货币危机而铸造的应急辅币,承载着特殊历史阶段的金融记忆与经济生态。

近期交易参考
21/民国二十八年复泉永贰分
101/民国28年復泉永贰分
2023.06.15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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