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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三年直隶省银行肆拾枚(天津)
“民国十三年直隶省银行肆拾枚(天津)”是一枚具有鲜明时代与地方特色的民国纸币,其背后关联着直隶省银行的兴衰、民国初年的金融动荡以及地方经济生态。以下从发行背景、机构沿革、纸币特征、流通与回收、历史意义五个维度展开解析:
一、发行背景:民国初年的地方金融困局与“省银行”热潮
民国十三年即1924年,此时中国正处于北洋军阀统治后期(直系军阀吴佩孚控制直隶地区)。清末至民初,传统金融机构(如票号、钱庄)因战乱和外资冲击逐渐衰落,而中央政府(北京政府)财政极度匮乏,无力统一货币发行,导致各省纷纷设立“省银行”,以发行纸币弥补财政赤字、掌控地方金融。
直隶省(今河北大部、北京、天津及周边)作为京畿要地,经济地位重要,但近代工业基础薄弱,财政依赖田赋和商业税。1910年(宣统二年),清政府曾设“直隶省官银号”(后改称“直隶省银行”),试图整顿地方金融;辛亥革命后,该机构一度停办,但因地方财政需求,1919年(民国八年)在天津重新改组成立“直隶省银行”,成为直隶省的官方发钞行。
二、机构沿革:直隶省银行的兴衰(1919-1928)
直隶省银行的总行设在天津(因天津是北方金融中心),初期资本为100万元,主要业务包括发行纸币、代理省库、办理存放款等。但其运营始终受军阀势力操控——直隶督军(如曹锟、吴佩孚)常通过银行滥发纸币掠夺财富,导致纸币信用崩溃。
1924年(民国十三年)正值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前夕,直系军阀为筹集军费,加剧了对直隶省银行的压榨,当年发行的“肆拾枚”纸币正是这一时期的产物。1928年北伐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统一北方,直隶省更名为河北省,直隶省银行被撤销,其发行的纸币被强制回收,逐步退出流通。
三、纸币特征:“肆拾枚”的面值与地域标识
1. 面值与单位:民国时期货币体系混乱,实行“银本位”与“铜元并行”制。“枚”是铜元的基层单位(1枚铜元=10文,100枚铜元=1元银元)。“肆拾枚”即40枚铜元,约合0.4银元(实际因铜元贬值,购买力更低),属于小额辅币,主要用于日常零购。
2. 地域标识:纸币明确标注“天津”,说明其为直隶省银行总行(或天津分行)发行,流通范围以天津为中心,覆盖直隶省城乡及邻近地区(如山东北部、河南北部)。
3. 设计元素:这类纸币通常为竖版,正面印有“直隶省银行”“凭票付铜元肆拾枚”“中华民国十三年”等字样,辅以花纹、数字编码,背面可能有天津地标(如劝业场、海河码头)或军阀肖像(部分版本),但因滥发导致印刷粗糙、防伪简陋。
四、流通与回收:信用崩塌与收藏价值
由于直隶省银行长期超发纸币(据记载,1924年前后该行发行额远超准备金数十倍),铜元兑银元汇率暴跌,“肆拾枚”纸币的实际购买力急剧缩水,民间称其为“贴水票”“鬼票”,多被折价兑换或拒收。1928年后,国民政府下令回收所有直隶省银行纸币,未回收的部分或被销毁,或流入民间成为“废钞”。
如今,这枚纸币已成为民国地方金融史的重要实物见证,因存世量稀少(尤其是品相完好者),在钱币收藏市场中属于“冷门珍品”,价格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视品相、稀有度而定)。
五、历史意义:窥见民国地方金融的缩影
“民国十三年直隶省银行肆拾枚(天津)”不仅是一张小额纸币,更折射出三大历史问题:
- 中央与地方的经济矛盾:北洋政府无力管控地方金融,导致“省银行”沦为军阀敛财工具,加剧了民国初期的通货膨胀;
- 金融与战争的绑定:纸币发行直接服务于军阀混战,反映出近代中国“军事优先于民生”的发展困境;
- 地域经济的依附性:天津作为直隶省金融中心的地位,决定了纸币以“天津”为标识,体现了沿海口岸对内陆经济的辐射与操控。
综上,这枚纸币是民国初年直隶省(河北)地方金融混乱、军阀干政的具体物证,也是研究中国近代货币史、区域经济史的重要素材。

近期交易参考
50/民国13年直隶省银行四拾枚(天津)
103/民国13年直隶省银行肆拾枚
2024.03.21成交价 ?
45/民国13年直隶省银行肆拾枚
2023.10.05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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