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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三年直隶省银行拾枚(天津)
“民国十三年直隶省银行拾枚(天津)”是民国时期直隶省银行发行的一种地方纸币,其背后涉及民国初年的金融制度、地方经济与货币流通史。以下从历史背景、发行机构、纸币特征及收藏价值等方面展开说明:
一、历史背景:直隶省的行政变迁与金融需求
直隶省是清代至民国初期的行政区划,范围大致包括今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及河南、山东部分地区,因环绕京城(北京),战略地位重要。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直隶省建制保留,但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北伐成功后,为消除北洋政府影响,将直隶省改名为“河北省”,省会设于天津(后迁北平)。因此,“民国十三年”即1924年,此时直隶省尚未改名,仍处于北洋政府控制下。
民国初年,各地军阀割据,中央政府权威薄弱,地方金融机构(如省银行)成为支撑地方财政和货币流通的核心。直隶省银行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成立的省级官办银行,主要职能是发行纸币、代理国库、调节地方金融,服务于直隶省的军政开支与经济运转。
二、发行机构:直隶省银行的设立与沿革
直隶省银行的前身可追溯至清末的“直隶省官银号”(1902年由袁世凯在天津创办,最初为户部银行分支机构,后独立为省级金融机构)。1913年(民国二年),北洋政府颁布《省银行条例》,要求各省设立官办银行统一币制,直隶省官银号遂改组为“直隶省银行”,总行设于天津(因天津是直隶省经济中心,且为北方重要商埠)。
直隶省银行的运营与直隶(河北)的地方势力密切相关,尤其受直系军阀(如曹锟、吴佩孚)控制。1920年代,直隶省银行因支持军阀军费、地方建设等大量发行纸币,导致币值不稳定,后期因财政崩溃于1927年前后停业清理。因此,“民国十三年”(1924年)正值该行活跃期,发行的纸币反映了当时地方金融的实际状况。
三、纸币特征:“拾枚(天津)”的具体信息
“拾枚”是民国时期地方纸币常见的面额单位,“枚”为铜元的俗称(1枚铜元约等于1文钱,10枚=1角,100枚=1元)。“拾枚”即10枚铜元,相当于0.1元(1角),属于小额辅币券。
此枚纸币的关键信息点:
- 年份:民国十三年(1924年),对应直隶省银行改组后的稳定发行期。
- 地名标注:“天津”指纸币的发行地或流通区域(直隶省银行总行在天津,故纸币常标注“天津”以明确信用背书)。
- 形制:通常为竖式或横式设计,纸质较粗糙(因地方银行印刷技术有限),图案可能包含直隶省地标(如天津劝业场、总督衙门旧址)、银行行徽(如“直隶省银行”字样、齿轮/麦穗等象征工农的元素),并印有“凭票即付拾枚铜元”“直隶省银行”等字样,加盖天津总行的红色或蓝色印章。
四、历史意义与收藏价值
1. 反映地方金融实态:该纸币是直隶省(河北)近代金融史的实物见证,体现了北洋时期地方银行“代行中央职能”的特点——在中央财政失控的背景下,省级银行通过发行纸币维持地方经济运转,但也因滥发导致信用崩塌(类似同时期的“省钞”乱象)。
2. 地域文化载体:“天津”标注凸显了天津作为直隶省经济中心的地位(1928年前天津是直隶省会),纸币上的地名、图案可辅助研究民国天津的城市风貌与商业文化。
3. 收藏与研究价值:此类纸币存世量较少(因地方银行纸币流通范围有限,且后期回收销毁),是研究中国近现代货币史、区域经济史的重要实物资料。目前市场上品相完好的“民国十三年直隶省银行拾枚(天津)”纸币,对钱币收藏者具有较高吸引力。
总结
这枚纸币不仅是民国初年直隶省地方金融的产物,更折射出北洋时期中央与地方权力博弈、军阀主导下的经济生态。其背后的历史细节,为我们理解20世纪初中国从传统货币体系向现代金融体系转型的艰难历程提供了微观视角。

近期交易参考
1924年直隶省银行拾枚加盖“天津”(发货地:济南1)
直隶省银行拾枚加盖“保定改天津”(发货地:济南1)
2023.12.21成交价 ?
95/直隶省银行拾枚天津民国拾三年
2023.11.30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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