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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二十四年福建省银行伍角红票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福建省银行发行的伍角红票,是中国近代地方货币体系中的重要实物遗存,其历史背景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紧密相关。以下从发行背景、票面特征、流通情况、历史意义等方面展开说明:
一、发行背景:国民政府币制改革与地方银行的应对
1935年是近代中国货币制度剧烈变革的一年。此前,中国实行银本位制,货币混乱(银两、银元、纸币并行),且受国际银价波动影响严重。为统一币制、稳定金融,国民政府于1935年11月推行“法币政策”:规定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法币”),禁止白银流通,并将白银收归国有,同时要求各地方银行逐步停止发行纸币,统一使用法币。
然而,福建作为东南沿海省份,因地处对台(当时台湾为日本殖民地)、对南洋贸易前沿,且省内经济基础薄弱(依赖侨汇、渔业和小型工商业),货币需求复杂。福建省银行(前身为1914年成立的福建官银局,1929年改组为省银行)为适应本地流通需要,在法币政策推行初期(1935年)仍短暂发行了少量地方性辅币券,其中“伍角红票”即为这一特殊时期的产物。
二、福建省银行与“伍角红票”的基本信息
- 发行机构:福建省银行是民国时期福建省政府控制的官方金融机构,主要职责是代理省库、发行纸币、调节地方金融,其纸币发行需经省政府批准,但实际受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监管。
- 票面特征:所谓“红票”,通常指纸币主色调为红色或带有显著红色图案/文字。民国二十四年伍角券的设计可能包含以下元素:
- 正面:中央印有“福建省银行”行名,面值“伍角”,搭配福建地方特色图案(如福州鼓山、闽江船影或传统纹饰),部分版本可能有时任行长签名或印章;
- 背面:多为英文或几何花纹,强调“凭票即付”等法币政策的衔接表述(如“此券准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
- 尺寸与材质:符合民国中期小面额纸币规格(约100×60毫米),纸质较薄,采用石印或胶印技术。
三、流通与废止:短暂存在的“过渡货币”
1935年法币政策实施后,国民政府要求地方银行限期收回自印纸币,改用法币。福建省银行的伍角红票发行时间极短(仅数月),主要流通于福建城乡基层市场(如乡镇商铺、集市),用于小额交易(买菜、雇工等)。随着法币推广和省银行配合回收,该券于1936年前后基本退出流通,被中央系法币取代。
其短暂流通的原因包括:
1. 政策缓冲期:法币政策推行初期,地方对新货币体系的适应需要时间,省银行需填补小额辅币缺口;
2. 地方经济需求:福建农村和侨乡对小额纸币依赖度高,法币大面额(如1元、5元)难以满足日常找零;
3. 财政压力:省银行可能通过发行小面额纸币缓解地方财政周转困难(但需向中央报备)。
四、历史意义与收藏价值
- 见证币制转型:伍角红票是国民政府统一币制过程中,地方与中央博弈的微观缩影,反映了1930年代中国从银本位向信用货币过渡的复杂性。
- 反映福建地方经济:作为福建本土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其流通范围和使用场景可辅助研究民国福建的城乡经济结构、侨汇影响及基层金融生态。
- 稀缺性与收藏:因发行时间短、回收彻底,存世量极少(目前仅见博物馆或资深藏家手中),是研究民国地方货币的重要实物标本,也是钱币收藏领域的“珍品”。
总结
民国二十四年福建省银行伍角红票,既是法币政策下地方货币的“最后余晖”,也是福建近代金融史的独特注脚。它见证了国家统一货币体系的艰难推进,也折射出地方经济在传统与现代转型中的适应性挑战。如今,这张纸币不仅是收藏界的瑰宝,更是解读1930年代中国金融变革的关键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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