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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无纪年滨江农业银行伍圆存票
民国无纪年滨江农业银行伍圆存票的历史背景与解析
一、发行主体:滨江农业银行的设立背景
“滨江”是哈尔滨在清末至民国初期的别称(因位于松花江南岸得名)。1903年中东铁路全线通车后,哈尔滨成为东北亚重要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1920年北洋政府设“东省特别区”,管辖哈尔滨及周边地区。1922年苏联控制中东铁路后,为加强对东北北部金融的控制,同时应对日本对东北的经济渗透,中国方面于1924年(一说1925年)在哈尔滨成立“滨江农业银行”(全称为“东省特别区滨江农业银行”),性质为官商合办的商业银行,主要职能包括发行货币、办理农业贷款、支持地方经济等。该行名义上以“农业”为名,实际业务涵盖商业、储蓄、汇兑等多领域,是当时东省特别区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
二、“无纪年”的成因:伪满政权对旧币的清理与流通
所谓“无纪年”,指该存票未标注具体发行年份(如“民国十三年”“十四年”等)。这一现象与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后推行的货币统一政策直接相关:
1932年3月,日本扶持溥仪成立伪满洲国,为强化殖民统治,逐步废除东北原有各类货币(包括奉系军阀、地方银行及东省特别区的货币),推行伪满洲国中央银行发行的“满洲国圆”。但在过渡阶段(1932-1935年),伪政权为减少市场震荡,允许部分旧币暂时流通,但要求去除或模糊其“纪年”信息(避免暴露原发行时间与伪满政权的对立性),同时对旧币进行“加印验讫”“改值”等处理。滨江农业银行的伍圆存票可能正是在这一时期被伪满当局强制收回并重新加盖戳记(或无纪年直接流通),因此未保留原始发行年份。
三、“存票”的性质:区别于普通纸币的特殊凭证
“存票”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流通纸币,而是银行开具的存款凭证,类似现代的“定期存单”或“储蓄凭证”。其设计初衷是证明持票人向银行存入了一定金额(此处为伍圆),可凭此在约定时间支取本息。滨江农业银行的存票出现,反映了民国时期东北地方银行已开始拓展储蓄业务,试图通过吸纳民间资金支持地方建设(尤其是农业贷款)。不过,由于东省特别区地处中俄边境,经济受国际局势影响大,此类存票的流通范围较窄,且常因政局变动(如中东路事件、伪满建国)导致信用波动。
四、历史价值与收藏意义
滨江农业银行伍圆存票是研究民国时期东北边疆金融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1. 地域特殊性:它见证了哈尔滨作为“北满经济中心”的地位,以及东省特别区在中俄、中日势力博弈中的金融尝试。
2. 时代印记:无纪年的特征直接关联伪满洲国的货币统一政策,反映了日本殖民经济对东北传统金融体系的摧毁过程。
3. 稀有性:滨江农业银行存续时间短(1924-1932年前后),且存票本身发行量有限,加之伪满时期的回收销毁,目前存世极少,是钱币收藏领域的“冷门珍品”。
总结:这张无纪年滨江农业银行伍圆存票,既是民国初年东北地方金融自主探索的缩影,也是日本殖民东北、破坏中国金融主权的见证,兼具历史研究价值与收藏意义。

近期交易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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