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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无纪年唐县南伏城天顺和伍角实物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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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无纪年唐县南伏城天顺和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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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国无纪年唐县南伏城天顺和伍角”钱币,需结合其名称要素拆解分析,涉及地域、机构性质、货币背景等多重历史信息,以下是具体解读:

一、核心要素拆解
1. “民国无纪年”
指该钱币发行于中华民国时期(1912-1949年),但未标注具体年份(如“民国十年”“民国二十五年”)。民国时期地方货币常因战乱、政权更迭或财政混乱,存在“无纪年”现象——或因急于发行未及规范纪年,或因规避特定年份的政治象征意义。

2. “唐县南伏城”
- 唐县:今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地处华北平原与太行山区过渡带,民国时期属直隶省(1928年改称河北省),是北方传统农业县,近代以来受军阀混战、日军侵华影响较深。
- 南伏城:唐县下辖的一个村镇(今仍属唐县齐家佐乡南伏城村),并非县城,说明该货币的流通范围极窄,仅局限于当地。

3. “天顺和”
这是发行机构的商号名称(非官方银行或政府金融机构)。“天顺和”大概率是当地的商户、钱庄或商会:
- 民国时期,尤其是1930年代法币改革前,中央政府对地方金融控制力弱,许多中小城镇的商会、富商为便利本地交易,会自行发行“私票”(地方性代用货币),通常以“XX和”“XX记”“XX号”等商号命名(如“福顺德”“同顺祥”等常见商号)。
- “天顺和”可能是南伏城及周边地区的核心商户或钱庄,凭借经济实力承担了地方小额货币发行职能,用于兑换银元、铜元或购买本地商品。

4. “伍角”
面额为“五角”,即半元。民国时期地方私票的的面额多样,从几分、几角到数元不等,“伍角”属于小额辅币,主要用于日常零购(如买柴米油盐、小农具等)。

二、历史背景与货币性质
1. 发行时代的大环境
该钱币大概率发行于1912-1935年(法币改革前):
- 1935年11月,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禁止银元流通,统一发行国家信用纸币,地方私票逐渐被取缔;若在此之后发行,需规避法币监管,风险极高,故更可能属于法币改革前的“民间自发货币”。
- 1912-1935年间,中国处于军阀割据(如直系、奉系、晋系等)、北伐战争、抗日战争爆发前夕的动荡期,中央政府对河北(原直隶)的控制时紧时松,地方金融自治空间较大。

2. 货币的功能与局限
- 功能:解决当地小额交易的“找零难”问题——民国时期银元(一元)价值较高,买一斤盐(约0.1元)、一尺布(约0.2元)需用碎银或铜元,私票“伍角”可简化交易流程,尤其方便农民、小商贩的日常收支。
- 局限:私票依赖发行机构的信誉,若“天顺和”经营不善或倒闭,私票可能沦为废纸,持有者需到商号兑换银元,存在“挤兑”风险。因此这类货币通常仅在商号信誉覆盖的范围内被接受,流通性极弱。

3. 唐县南伏城的地域特殊性
唐县在民国时期并非经济重镇,南伏城更是普通村镇,为何会出现私票?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 农村经济需求:当地以农业为主,农民缺乏现金,商号通过发行私票提前回笼资金(如农民用粮食换私票,商号再持私票进货),形成“以物易票、以票购物”的闭环;
- 交通与商业集中:南伏城可能因靠近集市、庙会或交通枢纽(如通往保定的小路),成为区域商业节点,商号有能力垄断小额货币发行;
- 战乱与货币短缺:民国初年直皖战争、直奉战争曾波及河北,银元、铜元外流导致本地货币不足,私票成为补充。

三、现存与收藏价值
此类“民国地方私票”目前主要作为钱币收藏领域的“冷门品种”存在:
- 因发行范围窄、存量稀少(多数私票随商号倒闭销毁),且未纳入国家货币体系,史料记载极少,研究价值高于市场价值;
- 对地方史爱好者而言,它是研究民国华北农村金融、基层商业生态的“微观物证”——一枚小小的“伍角”私票,折射出当时中央与地方的经济权力博弈、普通民众的生存智慧。

总结
“民国无纪年唐县南伏城天顺和伍角”是20世纪上半叶华北村镇级商号发行的地方私票,诞生于民国动荡期的金融监管空白地带,服务于当地小额交易,是观察民国基层社会经济生态的独特窗口。它既非官方货币,也非法币,而是民间自发的“信用工具”,其历史意义更多体现在“地方性”与“微观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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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南伏城天顺和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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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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