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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二十年中国实业银行壹圆(山东济南)
民国二十年中国实业银行壹圆(山东济南)相关历史解析
一、发行背景:南京国民政府的金融统制与实业银行的定位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统一全国货币、整顿混乱的金融体系,逐步推行“废两改元”(1933年)和“法币政策”(1935年),同时鼓励设立官商合办的商业银行以服务实业。中国实业银行即在此背景下成为国民政府重点扶持的金融机构之一。
中国实业银行成立于1915年,最初为北洋政府时期的商业银行,1927年后被国民政府纳入“国家化”金融体系,1931年改组为官商合办银行(资本额1000万元,官股占55%),总行设上海,主要任务是“调剂全国实业资金”,支持民族工业及地方经济建设。
二、“民国二十年”的时间定位与货币环境
“民国二十年”即1931年(1912+20-1=1931)。此时中国金融正处于转型关键期:
- 币制混乱尚未终结:1933年“废两改元”才正式废除银两本位,此前国内仍流通银两、银元并行的局面,但银元逐渐成为主流;
- 区域发行的必要性:山东济南作为华北重要商埠,受地方经济需求驱动,金融机构常需在本地发行区域性纸币或银元券,以满足当地工商业交易需要。中国实业银行在济南设立分行后,遂发行加盖“山东济南”字样的壹圆券,属于该行的地方性分支行发行版本。
三、山东济南版的特征与历史意义
1. 发行主体与地域属性
该纸币由中国实业银行济南分行发行,正面通常印有“中国实业银行”“壹圆”字样,并明确标注“山东济南”地名(或加盖地名戳记),背面多为英文说明或图案,体现其服务于济南及周边地区的职能。作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兑换券,理论上可凭票向济南分行兑换现银或法币(后期)。
2. 见证地方经济与金融网络
1930年代济南是山东经济中心,纺织、面粉等民族工业较发达,对流动资金需求大。中国实业银行济南版的发行,反映了该行对华北地方经济的介入,也印证了南京国民政府通过商业银行渗透地方金融体系的努力。此类地方版纸币是研究民国区域金融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3. 时代局限性与历史过渡性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华加剧,华北局势动荡,济南作为战略要地,金融市场易受冲击。该纸币的流通时间可能较短,且随着1935年法币政策的推行(禁止商业银行发行纸币,统一使用中央银行等发行的法币),此类地方性银行券逐渐被回收或退出流通,因此存世量相对较少,具有较高收藏与研究价值。
四、历史价值总结
民国二十年中国实业银行壹圆(山东济南)不仅是特定时期货币制度的产物,更承载了以下历史信息:
- 见证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对商业银行的改造与地方金融布局;
- 反映1930年代山东济南的区域经济活力与金融需求;
- 体现近代中国币制从多元混乱向法币统一的过渡阶段特征;
- 是研究民国商业银行地方发行史、区域经济史及抗战前华北金融生态的珍贵物证。
(注:具体纸币的票面设计、印章细节等需结合实物进一步考证,以上基于民国金融史背景的一般性分析。)

近期交易参考
中国实业银行壹圆济南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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