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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三年殖边银行兑换券伍圆(长春)实物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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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三年殖边银行兑换券伍圆(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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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年殖边银行兑换券伍圆(长春)的历史解析

一、殖边银行的成立背景与职能
殖边银行是民国初年北洋政府为“开发边疆实业、巩固边防”而设立的官商合办银行,1913年由梁士诒等人发起创办,总行初设北京,后迁上海。其设立初衷是配合北洋政府的“殖边政策”,通过金融手段支持东北、蒙古、新疆等边疆地区的资源开发(如垦荒、矿产、交通等),同时发行货币以统一边疆货币市场,抵制外国银行在华发行纸币的渗透。

该行虽名义上“服务边疆”,但实际业务重心逐渐向内地扩展,且因北洋政府财政混乱,后期沦为军阀筹措军费的工具之一。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殖边银行因参与北洋政府旧债等问题被接管清理,1930年左右正式停业。

二、“民国三年”与兑换券的性质
- 时间定位:民国三年即1914年,此时正值袁世凯执政初期,北洋政府试图通过整顿币制稳定金融秩序(1914年也是“袁大头”银元正式发行之年)。殖边银行在此背景下发行兑换券,旨在借助政府“殖边”旗号增强信用。
- 兑换券属性:民国初年的“兑换券”多为银行发行的纸币,承诺可兑换银元或硬通货,但并非法定货币(当时中国尚未实现币制统一,缺乏中央权威纸币)。殖边银行兑换券的流通依赖银行自身的信用及地方实力派的支持。

三、“长春”地名的历史意义
长春在清末属吉林将军辖区,1907年成为吉林省省城;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仍属吉林省。但需注意:1919年,北洋政府为强化对东三省的控制,析吉林省长春道部分地区设立“长春市政公所”,长春开始向“特别市”过渡;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正式设长春市(吉林省辖市)。

因此,1914年发行的兑换券上已标注“长春”,反映了当时长春作为吉林省核心城市的经济地位——既是区域商贸中心,也是殖边银行布局东北边疆金融网络的重要节点(长春地处中东铁路南段枢纽,连接东北内陆与海参崴、大连等港口,是边疆贸易的关键口岸)。

不过,需警惕后世仿品的“时空错配”:若某枚兑换券标注“长春市”(带“市”字),则可能为伪品,因“长春市”名称迟至1929年才出现,1914年时应称“长春府”或直接“长春”。

四、该兑换券的历史价值与流通局限
1. 边疆金融史见证:殖边银行兑换券是北洋政府“殖边政策”的实物载体,反映了民国初年中央政府试图通过金融整合边疆的努力,以及边疆地区(东北)在近代化进程中的经济需求。
2. 地域经济缩影:长春作为兑换券指定流通地,说明殖边银行在东北的业务重点——依托中东铁路经济带,向垦荒移民、矿产开发(如吉林的煤矿、森林)提供资金支持,兑换券成为当地商业交易的重要媒介。
3. 信用局限与流通困境:由于殖边银行自身资金薄弱,且北洋政府频繁更换,兑换券的信用高度依赖地方军阀(如当时的吉林督军孟恩远)背书。实际流通中,常因挤兑、贬值引发纠纷,加之后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银行崛起,殖边银行兑换券逐渐被取代,存世量稀少。

五、收藏与研究现状
民国三年殖边银行兑换券(长春版)是中国近代纸币中的小众品种,因发行时间短、流通范围有限,且历经战乱损耗,目前存世多为品相一般的旧券,全新品罕见。其研究价值在于:
- 印证了1914年前后长春的城市地位与经济角色;
- 揭示了北洋政府与边疆金融的互动逻辑;
- 反映了近代中国“中央—地方—边疆”三元金融结构的矛盾(中央权威不足,地方银行依赖军阀,边疆市场受外国资本挤压)。

综上,这枚兑换券不仅是钱币文物,更是民国初年边疆开发、金融近代化与地域经济变迁的交织见证,其上的“长春”二字更锚定了特定时空下的历史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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