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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二十一年定襄东霍村营业社壹角
“民国二十一年定襄东霍村营业社壹角”钱币的历史解析
这枚钱币是中国近代乡村基层经济组织的信用货币(或代用券),其背后关联着民国时期晋北地区的农村经济、地方金融实践与基层社会治理。以下从背景、发行主体、历史意义三方面展开说明:
一、时代背景:民国二十一年的山西农村与基层经济
“民国二十一年”即1932年,此时中国处于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但地方势力(如阎锡山的山西)仍保持较强自主性。山西自1917年阎锡山推行“村本政治”以来,强调以村为基本单位组织经济和社会管理,试图通过“编村制”(将自然村合并为行政村)强化基层控制,同时发展农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以应对小农经济的脆弱性。
1930年代初,世界经济危机波及中国,农村因农产品价格下跌、高利贷盘剥陷入更深的贫困。山西虽相对封闭,但基层农民仍面临资金短缺、交易不便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村级或乡级合作性质的“营业社”应运而生,成为调剂本地金融、便利小额交易的工具。
二、发行主体:“定襄东霍村营业社”的性质与功能
1. 地域定位:定襄县属山西省忻州市,位于晋北平原,以农业为主;东霍村应为定襄下辖的一个自然村(或行政村)。民国时期山西的“村”多为行政与经济合一的单位,承担赋税、治安、教育等职能。
2. “营业社”的内涵:此处的“营业社”并非现代意义上的企业,而是农村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可能类似“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或“生产互助社”的混合体。其功能可能包括:
- 调剂资金:向村民发放小额贷款,缓解青黄不接时的粮食或生产资料短缺;
- 便利交易:发行小额代用券(如“壹角”),替代现金在村内商铺、集市流通,解决农村地区现金不足问题;
- 互助共济:组织村民共同购买农资(如种子、农具)或销售农产品,降低成本、提高议价能力。
3. 发行“壹角”币的背景:民国时期,中央与地方银行发行的纸币常因通胀或兑换不畅贬值,而农村小额交易中现金(铜元、银角)短缺。因此,基层经济组织自发发行代用券(或称“土票”)是普遍现象。这类货币通常仅限本村/本社范围内流通,以实物(如粮食、布匹)或现金为保证,具有“社区信用”属性。
三、历史意义:基层经济自主性与时代局限
这枚“壹角”钱是中国近代乡村“草根金融”的实物见证,反映了以下历史特征:
1. 基层治理的实践:山西的“村本政治”试图通过经济组织整合农村资源,营业社的设立是这一政策的微观体现,说明民国政府(或地方势力)已意识到基层组织对经济稳定的作用。
2. 农村经济的自救尝试:面对国家金融体系覆盖不足、商业资本盘剥,农民通过合作形式自主解决交易与融资难题,体现了底层社会的生存智慧。
3. 时代的局限性:此类代用券依赖本地信用,缺乏统一监管,易因经营不善(如超发、无足够储备)引发贬值甚至挤兑。随着1935年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统一货币),地方代用券逐渐被淘汰,多数退出流通。
总结
“民国二十一年定襄东霍村营业社壹角”不仅是一枚小额货币,更是20世纪30年代晋北农村基层组织应对经济困境的缩影。它见证了传统乡村社会向近代转型中,农民自发合作、探索基层金融的实践,也反映了当时国家金融渗透有限、地方经济“自治性”与“脆弱性”并存的复杂图景。如今,这类钱币作为地方经济史的重要物证,为研究民国农村社会提供了鲜活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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