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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民国十八年黑龙江省广信公司壹百吊样本
“民国十八年黑龙江省广信公司壹百吊样本”是民国时期黑龙江省地方金融货币体系中的特殊品种,其历史背景与当时东北地区的经济、政治及金融环境密切相关。以下从多个维度梳理其相关历史:
一、发行主体:黑龙江省广信公司
黑龙江省广信公司全称“黑龙江广信商务公司”,是清末至民国初期黑龙江省重要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兼具官办与商办性质。
- 起源:其前身可追溯至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成立的“黑龙江广信公司”,最初为应对沙俄对东北的经济渗透(如卢布在东北的流通),清政府批准设立该机构,旨在发行纸币、管理地方财政,并逐步收回货币发行权。
- 职能演变:清末民初,广信公司负责发行银两票、钱帖等地方货币,同时参与地方税收、汇兑等业务。民国成立后,虽经历政权更迭(如张作霖奉系控制东北),但广信公司作为黑龙江省主要金融载体得以延续,成为地方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工具。
二、发行背景:民国初期的东北货币混乱与地方自救
民国初年(1912年后),东北地区因军阀割据、列强经济侵略(如日本正金银行、朝鲜银行纸币大量流入),货币体系极为混乱。黑龙江省地处边疆,受俄国卢布、日本军用手票冲击严重,加之本地缺乏统一的中央银行(如国家层面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分支薄弱),地方不得不依赖广信公司等机构自办货币。
- “吊”的货币单位:清代东北民间惯用“吊”作为铜钱计量单位(1吊=1000文),民国后部分地区仍沿用此习惯。黑龙江省广信公司的“壹百吊”即代表100吊铜钱的购买力,属于地方性小额纸币,主要用于日常交易。
- 样本币的特殊性:“样本”通常指未正式发行的试印样币或设计稿,可能用于内部审核、呈报备案或存档。此类样本币因未进入流通,存世量极少,是研究当时货币设计、印刷工艺及地方金融政策的关键实物。
三、民国十八年(1929年)的历史节点
1929年处于北洋政府结束(1928年东北易帜)、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中国后的初期,但东北实际由张学良领导的东北军掌控。此时黑龙江省的金融环境呈现以下特点:
- 奉系金融体系的影响:张作霖、张学良主政东北期间,试图整顿地方金融,推行“东北易帜”后名义上服从中央,但仍保留地方货币发行权。广信公司作为黑龙江省属机构,其货币发行需符合奉系整体金融规划(如与东三省官银号等机构的协调)。
- 经济危机的冲击:1929年全球爆发经济大萧条,波及中国东北,农产品价格暴跌,地方财政压力增大。广信公司可能通过调整货币面额(如发行“壹百吊”小额票)刺激流通,但样本币的出现或许与应对危机的货币改革尝试有关(如测试新设计、防伪技术或面额合理性)。
四、历史意义与现状
- 地方金融史实证:该样本币是研究黑龙江省近代地方金融史的核心物证,反映了清末至民国初期东北“自主货币”对抗外来经济侵略的努力,以及地方政权在金融主权上的挣扎。
- 货币文化价值:其设计(如图案、文字、防伪标记)体现了民国时期地方货币的审美与技术水平,样本状态更保留了原始设计信息,对钱币收藏与研究界具有极高价值。
- 存世与研究:由于样本币未流通,且历经战乱(如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陷,广信公司被日伪接管),现存实物罕见,多藏于博物馆或资深藏家手中,相关研究多见于地方金融志或钱币学专著。
总结:“民国十八年黑龙江省广信公司壹百吊样本”不仅是地方货币史的缩影,更是近代中国边疆地区应对经济主权危机、探索自主金融体系的见证。其背后串联起清末金融自救、民国军阀格局下的地方治理,以及全球经济危机对边缘区域的冲击,具有重要的历史与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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