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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二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拾圆(哈尔滨)样劵实物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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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二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拾圆(哈尔滨)样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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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二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拾圆(哈尔滨)样券的历史背景与解析

一、发行主体:吉林永衡官银钱号的由来与职能
吉林永衡官银钱号是清末民初东北地区重要的官方金融机构,其前身可追溯至清咸丰六年(1856年)设立的“吉林永衡官帖局”,最初以发行“官帖”(地方性纸币)调节地方货币流通。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官帖局改组为“永衡官银钱号”,成为集银钱兑换、存款、放款、发钞于一体的综合性官办金融机构,总号设于吉林市,在长春、哈尔滨、奉天(今沈阳)等地设有分号或分支机构。

该机构的核心职能是维护吉林省财政稳定、调控地方金融,尤其在晚清至民国初年东北货币体系混乱(银两、制钱、私帖并行)的背景下,通过发行统一纸币(如“官帖”“银元票”)整合货币市场,成为吉林省事实上的“中央银行”。

二、时代背景:民国十二年的东北局势与货币需求
民国十二年即1923年,此时中国处于北洋政府统治末期,东北则由奉系军阀张作霖控制(1922年第一次直奉战争后,张作霖退回关外,经营“东北自治”)。吉林省作为奉系势力范围的重要省份,经济与金融需服务于地方军政需求。

一方面,随着东北近代工商业发展(尤其是哈尔滨等开埠城市的贸易繁荣),市场对大额信用货币的需求增加;另一方面,奉系为巩固对吉、黑两省的控制,需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的权威,以摆脱对中央(北洋政府)货币的依赖。在此背景下,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发行新版纸币(包括拾圆券)以适应经济需求,并可能计划扩展至哈尔滨地区(当时属黑龙江省,但为东北重要商埠,商贸活跃,需跨区域金融服务)。

三、“哈尔滨”版样券的特殊性:区域拓展与未发行之谜
用户提到的“哈尔滨”样券,核心在于“样券”二字——即试印样本,未正式发行。其特殊性可从三方面解读:

1. 地域覆盖意图:哈尔滨自1905年开埠后,因中东铁路枢纽地位成为东北北部商业中心,货币流通复杂(中俄贸易导致卢布、日元、中国银元票混杂)。吉林永衡官银钱号若发行“哈尔滨”版纸币,可能是试图将业务扩展至黑龙江省核心城市,争夺区域金融主导权(当时黑龙江省亦有官银号,如黑龙江广信公司)。

2. 样券性质:纸币“样券”通常用于内部审批、防伪测试或向当局报备,不进入流通。此版拾圆样券可能因以下原因未发行:
- 政治因素:1923年奉系虽控制东北,但吉、黑两省仍有地方利益博弈,黑龙江省可能对吉林官银钱号进入本地市场设置阻力;
- 设计或政策调整:样券设计(如图案、面值、防伪标识)可能未获最终批准,或因奉系后续统一东北金融规划(如1924年成立“东三省官银号”),吉林永衡官银钱号职能被整合,无需单独发行跨区域纸币;
- 货币体系变动:1920年代东北逐步推行“奉大洋”本位(奉系发行的银元票),旧版纸币可能被替代,导致哈尔滨版样券失去发行必要。

3. 历史佐证:目前存世的吉林永衡官银钱号纸币多为吉林、长春版,“哈尔滨”版仅见样券记录,未见流通实物,印证了其“未发行”属性。

四、样券的历史价值与文化意义
作为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唯一涉及哈尔滨的纸币样券,它不仅反映了民国初年地方金融机构的跨区域扩张尝试,更见证了东北军阀时期复杂的金融竞争格局(奉系、地方官银号、外国银行并存)。同时,样券的设计(通常包含吉林地方元素如山水、建筑,或奉系象征图案)是研究当时纸币艺术、印刷技术的重要实物资料,也是东北地方金融史与货币文化的珍贵载体。

总结
民国十二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拾圆(哈尔滨)样券,是特定时代背景下地方金融机构应对区域经济需求的产物,其“未发行”的命运折射出北洋末期至奉系崛起过程中东北金融体系的动荡与整合。它既是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历史的注脚,也是研究1920年代东北货币、政治与经济互动关系的关键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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