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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三十一年邹平县地方金融流通券伍角
“民国三十一年邹平县地方金融流通券伍角”是抗日战争时期山东抗日根据地发行的地方性货币,其历史背景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密切相关。以下从多个维度解析其相关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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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时间与背景:抗战相持阶段的敌后经济斗争
该纸币发行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正值中国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1938-1943)。此时,日本侵略者对华北地区推行“以战养战”政策,通过军事占领、经济封锁和伪币倾销(如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联银券”)等手段,破坏根据地经济,掠夺物资。同时,国民党政府发行的法币因通货膨胀严重贬值,加剧了根据地的金融混乱。
为打破日伪经济封锁、稳定根据地市场、保障军民供给,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开始自主发行地方性货币,邹平县的“地方金融流通券”正是这一背景下诞生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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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主体:邹平县的抗日民主政权
邹平县位于山东省北部(今属滨州市),抗战时期是清河抗日根据地(后扩展为渤海抗日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939年后,中共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逐步在邹平建立区、县两级行政机构,并设立财政金融机构(如“北海银行”清河分行或邹平县抗日民主政府的财政部门),负责货币发行与管理。
“地方金融流通券”的发行主体是邹平县抗日民主政府(或其授权的金融机构),属于“边币”(边区货币)体系的分支,旨在替代混乱的法币、伪币,统一根据地内的交易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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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计与特征:实用性与政治宣传结合
尽管具体版式需参考实物,但此类地方流通券的设计通常具备以下特点:
- 面值:伍角(小面额为主,适应日常小额交易需求);
- 图案:多采用反映根据地生产、抗敌或象征稳定的元素(如农田、工厂、青纱帐、红旗等),避免复杂设计以方便印刷;
- 文字:正面印有“邹平县地方金融流通券”“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伍角”及发行机构名称(如“邹平县抗日民主政府”),背面可能有“本券准予完粮纳税”“禁止伪造”等说明;
- 材质:多为土纸或简易机制纸(因战争环境下物资匮乏),印刷技术较粗糙,但防伪标识(如暗记、特殊花纹)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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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历史作用:稳定经济与支援抗战
1. 打破经济封锁:通过发行独立货币,抵制日伪“联银券”和法币的渗透,切断敌人利用货币掠夺资源的渠道;
2. 稳定物价民生:统一货币后,根据地政府可通过调控发行量抑制通胀,保障粮食、布匹等基本物资的交易秩序,缓解军民生活压力;
3. 支持对敌斗争:货币发行所得资金用于购买军需、发展生产(如鼓励开荒、纺织),直接支援前线抗战;
4. 巩固政权合法性:自主发行货币是抗日民主政权经济管理能力的体现,增强了群众对政权的信任,推动根据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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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流通与回收:战时货币的短暂性与特殊性
此类地方流通券的流通范围主要限于邹平县及周边抗日根据地,发行量受限于根据地的物资储备(如粮食、棉花等“准备金”)。随着抗战胜利(1945年)和全国解放区货币统一进程(如北海银行币成为山东解放区主币),邹平县的“地方金融流通券”逐渐停止发行,并被上级银行货币收兑,最终退出流通。
因发行时间短、流通区域有限,加之战争环境的损耗(如销毁、遗失),目前存世的“民国三十一年邹平县地方金融流通券伍角”已较为罕见,是研究山东抗日根据地经济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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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这枚小小的“伍角”纸币,不仅是抗战时期敌后根据地金融斗争的缩影,更见证了中国共产党在极端困难条件下,通过经济手段动员群众、坚持抗战的智慧与韧性。它既是历史的见证物,也是研究地方金融史、抗战史的珍贵标本。

近期交易参考
邹平地方金融流通券伍角(烟台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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