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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纸币清朝纸币北京横滨正金银行壹佰两光绪29年实物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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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纸币清朝纸币北京横滨正金银行壹佰两光绪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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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提到的“清朝纸币北京横滨正金银行壹佰两光绪29年”,需要先澄清几个关键史实问题,因为这一表述存在名称混淆和历史背景错误,以下从真实历史角度逐一解析:

一、核心概念澄清:“横滨正金银行”的性质与在华活动
横滨正金银行(Yokohama Specie Bank)是日本近代重要的殖民金融机构,1880年由日本政府主导成立,总部位于横滨,最初目的是为日本对清贸易提供外汇结算和资金支持,本质上是服务于日本对外扩张(尤其是对华侵略)的金融工具。

它并非“清朝的银行”——清朝官方或民间从未设立过名为“横滨正金银行”的机构;该银行是日本资本控制的私营银行(虽受政府强力支持),1893年获得在华营业许可后,陆续在上海、天津、北京、汉口等通商口岸设立分行,业务范围包括汇兑、贷款、发行银票(兑换券)等,但始终是日本侵华经济的工具。

二、“光绪29年”(1903年)的历史背景:清末金融与列强渗透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处于清末新政初期:甲午战争(1895)失败后,清政府被迫开放更多通商口岸和金融权益,列强通过《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进一步控制中国财政经济;同时,国内因白银外流、铜钱贬值,部分地区已出现官方或商办纸币(如大清银行的银票),但外国银行凭借不平等条约特权,在华大量发行兑换券,挤压中国本土金融体系。

此时横滨正金银行已在北京(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后,北京成为列强势力范围)、天津等地活跃,其发行的纸币主要用于日本在华企业、商人与中国市场的交易结算,本质是掠夺中国财富的手段。

三、“北京横滨正金银行壹佰两”纸币的真实属性与误区
1. 纸币面额与形制的问题
横滨正金银行在华发行的纸币,主要面额为银元(圆)、日元或小额银两兑换券,而非“壹佰两”大额银两票——清代中国本土银两票多为钱庄、票号或官银号发行(如户部官票、大清宝钞),外国银行因需适配国际汇兑和日常交易,更倾向于发行标准化小额货币。目前已知横滨正金银行在华发行的纸币中,无“壹佰两”面额的实物记录,所谓“壹佰两”可能是对纸币面值的误传,或对“两”作为重量单位与货币单位的混淆(清代银两票通常以“两”为单位,但外国银行多避免直接使用中国本土银两计量,以防汇率风险)。

2. 发行权限的非法性
根据《辛丑条约》(1901年),列强获得在华驻军、关税控制等特权,外国银行凭借“治外法权”可在华自由发行纸币,无需经中国政府批准。因此,横滨正金银行在北京发行的纸币并非“清朝纸币”,而是日本金融机构在半殖民地中国发行的“外资银行兑换券”,清政府对其发行无任何监管权,反而需承担兑换义务(若纸币无法兑现,清政府可能被列强施压赔偿)。

四、该纸币的历史意义与警示
若假设存在此类纸币(或为后人仿造、误记的名称),其历史价值在于见证清末列强对中国金融主权的践踏:
- 它是日本通过金融手段渗透中国的物证,反映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背景下,外国资本对中国经济的掠夺本质;
- 也折射出清末金融体系的混乱:本土纸币信用不足,外国银行纸币凭借特权充斥市场,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的财政危机和民族危机。

总结
“清朝纸币北京横滨正金银行壹佰两光绪29年”的表述存在三大错误:
1. 主体错误:横滨正金银行是日本银行,非清朝机构;
2. 性质错误:其纸币是日本外资银行兑换券,非清朝官方/民间纸币;
3. 面额存疑:无可靠史料证明该行发行过“壹佰两”面额纸币。

真实的横滨正金银行在华纸币,是近代中国被列强侵略的金融缩影,提醒我们铭记半殖民地时期国家主权丧失的屈辱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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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6/光绪29年正金银行银票壹百两M56/光绪29年正金银行银票壹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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