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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二十三年兑换土货券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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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三年兑换土货券壹角”是中国近代货币史上一种具有特殊背景的地方性代用券或辅币,其历史与民国时期的货币混乱、地方经济自救及“土货运动”密切相关。以下从多个维度梳理其相关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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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背景:民国二十三年的时代环境
民国二十三年即公元1934年,此时中国正处于国民政府“废两改元”(1933年)后推行法币政策(1935年)的过渡阶段,但货币体系仍面临多重挑战:
- 中央与地方货币矛盾:国民政府试图统一货币(如1933年规定以银元为法定货币),但地方军阀、商会、金融机构为维护自身利益,仍大量发行地方性货币或代用券。
- 经济危机冲击:1929年全球经济大萧条波及中国,白银外流导致通货紧缩,农村经济破产,传统手工业(“土货”)因外国工业品倾销陷入困境。
- “土货运动”兴起:为抵制洋货、振兴本土经济,各地发起“提倡国货、使用土货”运动,鼓励民众消费本地生产的手工业品(如土布、陶瓷、农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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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兑换土货券”的性质与功能
“兑换土货券”并非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定货币,而是地方政府、商会或金融机构为配合“土货运动”发行的代用券,其核心功能是:
1. 促进土货流通:限定用于购买本地手工业品或农产品(“土货”),通过定向消费刺激本土产业。
2. 缓解货币短缺:在官方货币供应不足的地区(尤其是农村或小城镇),作为小额交易媒介替代银元或法币。
3. 强化经济控制:部分地区通过发行此类券券掌握本地商业流通环节,抵制外部资本渗透。

“壹角”面额表明其主要用于日常小额交易(如买菜、日用品),符合当时基层经济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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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兑换土货券”的发行主体与地域特征
此类券券的发行主体多样,常见于经济相对独立、地方势力较强的地区,可能的发行方包括:
- 地方政府:如某些县、乡公署为推动本地经济而发行;
- 商会/同业公会:为保护本行业(如纺织、陶瓷业)利益,联合发行并指定使用范围;
- 银行或钱庄: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受政府委托,以“支持土货”为名发行代用券。

地域上,可能集中于传统手工业发达但受洋货冲击严重的地区,例如:
- 江苏、浙江的丝绸产区(如苏州、杭州);
- 广东的陶瓷或蔗糖产区(如佛山、汕头);
- 华北的棉纺或粮食产区(如河北高阳、山东潍县)。

这些地区的“土货”依赖本地市场消化,兑换券能有效绑定消费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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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历史意义与局限性
积极意义
- 经济自救尝试:在中央政府货币调控能力有限的背景下,地方通过“兑换土货券”将货币发行与产业振兴结合,是民间应对经济危机的创造性实践。
- 文化符号价值:反映了近代中国“实业救国”“抵制洋货”的民族主义思潮,是研究地方社会如何应对全球化的实物例证。

局限性
- 信用脆弱:非官方发行的券券依赖地方信用支撑,若发行过量易引发贬值(如超发导致“壹角券”实际购买力下降);
- 流通受限:仅能在指定区域或商户使用,难以跨区域流通,无法根本解决全国性货币混乱问题;
- 昙花一现:随着1935年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禁止银元流通、统一发行纸币),地方代用券逐渐被取缔,“兑换土货券”多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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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存与研究现状
由于“兑换土货券”属于地方性小众货币,存世量极少,目前主要收藏于民间钱币爱好者或地方博物馆中。研究多散见于地方经济史、货币史论著(如《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民国时期地方货币研究》),具体个案需结合出土地域进一步考证(如通过券面加盖的商号、机构印章判断发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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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民国二十三年兑换土货券壹角”是特定历史时期地方经济自救与民族主义结合的产物,既是货币史的微观注脚,也是观察近代中国基层社会经济生态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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