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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二十七年河北省冀县临时流通券伍圆实物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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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二十七年河北省冀县临时流通券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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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七年河北省冀县临时流通券伍圆相关历史解析

一、基本背景:发行时间与时代环境
“民国二十七年”即1938年(1912+27-1=1938)。此时中国正处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的关键阶段——1937年七七事变后,华北地区迅速沦陷,日军沿平汉线南下,1937年10月占领石家庄,12月攻占北平、天津,1938年初逐步控制河北大部。冀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位于河北省东南部、衡水市东北部,地处华北平原腹地,是连接山东与河北的交通要冲,战略位置重要。

抗战初期,日军对沦陷区采取“以战养战”策略,通过伪政权(如1937年成立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掠夺资源、发行伪币(如“联银券”),导致沦陷区原有货币体系崩溃,物资匮乏,经济秩序混乱。为应对这一局面,地方抗日力量或维持会等组织常自行发行“临时流通券”,以解决军需民用和稳定局部金融的燃眉之急。

二、“冀县临时流通券”的性质与发行主体
“临时流通券”本质是地方性应急货币,通常由地方政府、商会、抗日武装或维持会(日军扶植的过渡性傀儡机构)发行,用于解决因战争导致的法币(国民政府法定货币)、银元短缺问题。具体到冀县的情况需结合1938年的实际控制权分析:

- 1937年底至1938年初:日军尚未完全控制冀县,当地可能由国民党地方政权(如未撤退的县政府)或抗日民众团体(如自卫队、商会)主导,为维持民生和商业运转发行临时券;
- 1938年夏秋之后:随着日军推进,冀县可能逐渐被伪政权(如“河北省公署”)控制,但部分偏远地区仍由抗日力量(如八路军129师东进纵队)或地方维持会发行此类券,作为对抗伪币、稳定根据地的手段。

目前史料中,“冀县临时流通券”的具体发行主体尚无明确记载,但结合时代背景推测,其更可能是抗日力量或地方维持会在日军压力下发行的应急货币,而非伪政权正式货币(伪政权更倾向于发行区域统一的“联银券”)。

三、设计与流通特点
临时流通券通常设计简单、印制粗糙(因战时条件限制),票面多标注“临时流通”“限本地使用”“备付军需民用”等字样,并注明发行机关(如“冀县商务会”“冀县维持会”或具体部队番号)。面值以小额为主(如壹角、贰角、伍圆),因大面额易引发通胀,且战时物资有限,大额券实用性低。

“伍圆”券属于中等面值,可能用于较大额交易(如采购粮食、军需)。其流通范围严格限制在冀县及周边邻近区域,不可跨县使用,且常以实物(如粮食、布匹)为储备支撑,承诺可兑换法币或物资,以维持信用。

四、历史意义与现状
冀县临时流通券是抗战时期华北沦陷区基层经济抗争的缩影。它反映了在日军军事侵略与金融掠夺下,地方社会试图通过自主货币手段维持经济秩序的努力,既是战时金融混乱的产物,也是民族经济韧性的体现。

目前,这类临时流通券因发行量小、流通时间短(多数仅数月),且多为纸质易损毁,存世极少,成为抗战货币收藏与研究的重要实物资料。对于研究冀县及河北沦陷区的经济史、抗战史具有独特价值。

总结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冀县临时流通券伍圆,是抗战初期华北地方为应对货币危机发行的应急货币,见证了日军侵华背景下基层社会的经济挣扎与抗争。其背后既包含日军掠夺导致的金融崩溃,也体现了地方力量维持民生的努力,是研究抗战微观历史的珍贵物证。
近期交易参考
1938年河北省冀县临时流通券伍圆1938年河北省冀县临时流通券伍圆
1938年河北省冀县临时流通券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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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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