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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国库券拾圆实物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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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国库券拾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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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几个关键史实错误:

1. “民国十年”与“国民政府”的时间矛盾
- 国民政府的成立时间:1925年7月1日,广州国民政府正式成立;1928年东北易帜后,形式上统一中国,南京国民政府成为中央政权。
- 民国十年即1921年,此时统治中国的是北洋政府(1912-1928年),国民政府尚未建立(广州国民政府1925年才成立)。因此,“民国十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国库券”在名称上存在时间与政权主体的矛盾,可能是对发行主体的误记。

2. 北洋政府时期的国库券背景
1921年处于北洋政府统治末期,当时中央政府财政极度混乱,为应对军费开支和债务危机,确实发行过各类公债、库券。北洋政府的财政部门为“财政部”,但需注意:
- 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的债券多以“公债”“库券”命名,发行主体为“中华民国财政部”(北京政府),而非后来的“国民政府财政部”。
- 1921年的北洋政府已面临严重财政危机,因直皖战争(1920年)、直奉战争(1922年)等军阀混战,军费激增,只能靠举债度日,国库券实际信用极低,后期多成废纸。

3. 若为“国民政府时期”的类似债券
若假设名称中的“民国十年”为笔误(如应为“民国十五年”及以后),则需对应国民政府时期:
- 广州国民政府(1925年后)或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后)确实发行过国库券,用于统一财政、支持北伐或建设。例如,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整理财政,发行“国民政府财政部国库券”,面值包括拾圆等,但与1921年无关。

4. 该债券的历史意义与现状
- 性质:无论是北洋政府还是国民政府时期的国库券,本质上都是近代中国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而发行的债务凭证,反映了当时政权的财政困境和军阀割据/内战的背景。
- 收藏价值:此类老债券目前多为历史文物或收藏品,其市场价值取决于保存状况、稀有性及历史背景的真实性。需注意辨别是否为仿制品,尤其是涉及政权主体与时间矛盾的品种,可能存在后世臆造的情况。

总结
“民国十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国库券拾圆”的名称存在时间(1921年)与政权主体(国民政府1925年成立)的逻辑错误,更合理的表述应为“民国十年北洋政府财政部国库券拾圆”。其历史背景反映了1921年北洋政府因军阀混战导致的财政崩溃,以及近代中国中央财政失控的状况。若该债券真实存在,是研究北洋政府财政史的重要实物资料;若为后世误记或仿造,则需结合具体实物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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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财政部国库券拾圆(发货地:济南1国民政府财政部国库券拾圆(发货地:济南1
国民政府财政部国库券拾圆(发货地:济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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