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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铜钱顺治通宝满汉宁十字宁
“顺治通宝”是清朝入关后铸造的第一种制钱,始铸于顺治元年(1644年),标志着清王朝在货币制度上逐步取代明朝、统一全国货币体系的开端。而“满汉宁”中的“宁”,指的是清代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的铸钱局——“江宁宝宁局”,因此“顺治通宝满汉宁”即由江宁宝宁局铸造的顺治通宝,背面穿左为满文“ᠨᡳᠩ”(ning,对应“宁”),穿右为汉字“宁”,故俗称“满汉宁”。
一、“满汉宁”的历史背景:顺治朝的铸币改革与江宁局的设置
顺治初期,清朝刚定都北京,面临全国统一战争尚未完全结束、货币体系混乱的局面(明钱、前朝旧钱、私铸钱并行)。为稳定经济、巩固统治,清政府从顺治元年开始推行一系列铸币改革,逐步建立中央与地方结合的铸钱体系。
1. 顺治通宝的铸造阶段
顺治朝铸币分为五个阶段(“顺治五式”),反映了铸币制度的演变:
- 一式(仿古式):顺治元年至二年(1644-1645),形制仿照明钱(光背或背星月),仅在北京户部宝泉局、工部宝源局铸造,未涉及地方局。
- 二式(单汉字记局式):顺治二年(1645)起,允许地方设局铸钱,背文以单个汉字代表铸局所在地(如“蓟”“宣”“云”等),但此时尚未出现满汉文结合的形式。
- 三式(一厘式):顺治十年(1653)推行,背文为“XX一厘”(左汉字局名,右“一厘”表示折银一厘),强化银钱比价,规范货币价值。
- 四式(满文式):顺治十四年(1657),取消地方局的汉字记局,仅保留中央宝泉、宝源局的满文背文(左“ᠪᠣᠣ”宝泉,右“ᠸᡝᠨ”宝源),加强中央对铸币权的控制。
- 五式(满汉文式):顺治十七年(1660),恢复地方局的汉字记局,同时增加满文(左满文局名,右汉字局名),形成“满汉文对照”的固定格式,即“顺治五式”的最终形态。
“满汉宁”属于顺治五式,铸造时间约为顺治十七年至十八年(1660-1661)——顺治朝的最后两年。此时清朝已基本统一全国(除台湾郑氏外),经济秩序趋于稳定,地方铸币局得以恢复并规范化。
2. 江宁宝宁局的设立与“宁”的含义
江宁府(今南京)是明代南直隶的核心城市,也是清初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早在顺治二年(1645),清军攻占南京后,便设立了江宁宝宁局,隶属于户部(后归江苏布政使司管理),负责铸造顺治通宝。“宁”即“江宁”的简称,满文“ᠨᡳᠩ”直接音译自“宁”字,与汉字“宁”共同标识铸局。
二、“满汉宁”的版式特征与历史意义
1. 版式特点
顺治满汉宁钱文为楷书,字体工整(部分版别略带隶意);直径约25-27毫米,重约3-5克(因原料和工艺略有差异);正面“顺治通宝”四字布局对称,背面左满文“ᠨᡳᠩ”、右汉字“宁”,位置固定,无星月纹饰(区别于早期单汉字记局式可能存在的星月标记)。
需注意:民间所谓“十字宁”可能是对钱文或背文的误读——标准满汉宁背文为左右排列(左满文、右汉字),并非“十字”;若出现类似“十”字的布局,可能是磨损、锈蚀导致的视觉误差,或非官铸品(如私铸钱)。
2. 历史意义
- 货币统一的标志:“满汉宁”作为顺治五式的代表,体现了清政府对铸币权的进一步整合——既保留地方局的标识(方便流通区域识别),又通过满文强化中央权威,是清代“中央集权+地方分铸”货币体系的雏形。
- 江宁经济的见证:江宁(南京)是江南赋税重地,宝宁局的持续铸造反映了清初江南地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也说明清政府对该区域的重视(通过货币流通巩固统治)。
- 顺治朝的终结符号:顺治十八年(1661年)顺治帝去世,康熙帝即位,“满汉宁”的铸造也随之停止(康熙朝改铸“康熙通宝”)。因此,它是顺治朝铸币史的“收官之作”,具有明确的时间节点意义。
三、存世情况与收藏价值
顺治满汉宁因铸造时间短(仅约2年)、流通范围集中于江南地区,且历经明末清初战乱损耗,存世量相对较少(远少于中央局的宝泉、宝源局满文钱)。其中,品相完好、文字清晰、无严重锈蚀的“美品”或“极美品”较为珍贵,是顺治通宝收藏中的热门品种之一。
需警惕现代仿品:由于顺治满汉宁市场价值较高,近年出现大量机制或翻砂仿品,鉴别时需关注钱文神韵、包浆自然度、铜质(清初铸币多为青铜,含少量锡铅,色泽偏黄白)及重量是否符合时代特征。
总结
“顺治通宝满汉宁”是顺治朝末期江宁宝宁局铸造的官方货币,见证了清王朝从战乱走向统一、从货币混乱到制度规范的过渡。它不仅是研究清初货币史、经济史的重要实物资料,也是清代“满汉融合”政治理念在货币上的具体体现——通过满汉文对照,既尊重汉族地区的文化习惯,又彰显满族政权的主导地位。其短暂而特殊的铸造历程,使其成为顺治通宝体系中兼具历史深度与收藏价值的经典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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