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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铜钱顺治通宝背十一两
顺治通宝背十一两是清朝顺治年间(1644-1661年)铸造的试铸大钱,属于顺治一式(仿古式)中的纪值类钱币,是清朝入关后铸行的第一种制钱,也是清代唯一一种背文为"十一两"的大钱。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定都北京后,为稳定经济、统一货币制度,清廷在户部设立宝泉局、工部设立宝源局,开始铸造"顺治通宝"。由于清初政权尚未巩固,清政府采取了"沿旧制,立新规"的货币政策,在继承明代铸钱形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清代货币体系。
背十一两大钱是仿照明朝天启大钱格式铸造的试铸品,其"十一两"表示当十(折十),重量一两,即等于10个小平钱十文,并非等于一两纹银。这种纪值方式并非顺治钱首创,而是延续了明代天启大钱的记值传统。采用黄铜铸造(铜七成、锌三成),铜质精良,地章整洁,铸造工艺精湛,已显大朝风范。部分样钱还采用铜鎏金工艺,更显珍贵。
顺治通宝背十一两直径约46-48毫米,厚度2.5-3毫米,重量29-35克,钱体厚重规整,属于折十大钱。
钱文特征:面文"顺治通宝"四字楷书,其中"通宝"二字与明天启大钱如出一辙,而"顺治"二字则采用独特的书写风格,这种"牵强附会"的写法使其在有清一代独树一帜。背文"十一两"三字舒展遒劲,行隶相容,比天启大钱更加规范有神韵。
顺治通宝背十一两大钱是明清两朝过渡时期的产物,见证了清初政权在经济领域的探索与尝试。它既是清政府为适应管内群众需要、便于新旧钱兑换而铸造的过渡货币,也是研究清初货币制度演变的重要实物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该钱币绝大部分发现于浙江嘉兴地区,但史料上从未记载当地设有钱局,这为其身世披上了一层神秘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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