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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通宝背上福

顺治通宝背上福清代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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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顺治通宝是清朝入关后铸造的第一种年号钱,始铸于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顺治帝)在位期间(1644—1661年),标志着清朝货币制度从游牧政权的贝币、银两体系向中原传统方孔圆钱的转型。其中“背上福”是顺治通宝的一种版别,因背面穿左铸有满文“福”(代表福建局)而得名,是研究清初地方铸币史的重要实物资料。以下从历史背景、铸造特征、版别与流通等方面展开说明: 一、历史背景:清朝初年的货币统一与“顺治五式”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取代明朝统治,亟需建立统一的货币体系以稳定经济。但初期因战乱频繁、财政混乱,各地沿用明钱或私铸劣钱,货币体系极不统一。为整顿币制,清政府逐步推行“顺治五式”钱制,分阶段规范铸造标准: 1. 仿古式(光背或记值):顺治元年至三年(1644—1646),仿明钱形制,多为光背或背记“一”“二”“十”等(仅试铸,未广泛流通)。 2. 单汉字纪局式(背上/右汉字):顺治六年至十年(1649—1653),明确中央与地方铸局,钱背铸单一汉字表示铸局(如“户”“工”“陕”“宣”等),或满文“宝泉”“宝源”(中央局),即“单汉字版”。 3. 一厘式(钱背左记局、右记值):顺治十年至十四年(1653—1657),钱背左为汉字局名,右为“一厘”(表示折银一厘,即千分之十两),强化银钱比价。 4. 满文式(背满文“宝泉/宝源”):顺治十四年至十七年(1657—1660),仅保留中央局(北京宝泉局、宝源局),钱背为满文“ᠪᠣᠣ”(宝)加“ᠴᡳᠣᠸᠠᠨ”(泉)或“ᠶᡠᠸᠠᠨ”(源),地方局停铸。 5. 满汉文式(背左满文、右汉字):顺治十七年后(1660—1661),恢复部分地方局,钱背左为满文局名,右为汉字局名(如“满汉陕”“满汉福”),形成“满汉文合璧”的最终版式。 二、“顺治通宝背上福”的具体信息 “背上福”属于顺治通宝的早期版别之一,具体对应“单汉字纪局式”(第二式),其铸造时间约为顺治六年至十年(1649—1653年),由福建布政使司下属的铸钱局(简称“福局”)铸造。 1. 形制特征 - 材质:以黄铜为主(清初铜料多来自日本、东南亚,后期逐渐使用国产滇铜)。 - 尺寸:直径约25—27毫米,重约3—5克(早期铸币较厚重,后期因铜料紧张减重)。 - 文字:正面为楷书“顺治通宝”,字体方正工整,延续明钱风格;背面穿左直书汉字“福”(或略偏上),无满文,穿右及穿上下无其他标记(“上福”指“福”字位于穿正上方,区别于“右福”等罕见版)。 2. 铸局背景:福建局的设立与运作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明清易代之际受战乱影响较小,且海外贸易兴盛(福州、漳州为重要港口),需稳定本地货币流通。顺治五年(1648年),清政府下令各省设立铸钱局,“福建省局”应在此背景下成立,负责铸造“顺治通宝”以满足本地需求。“背上福”即为福建局早期铸造的单汉字纪局钱。 三、流通与历史意义 “顺治通宝背上福”主要流通于福建及周边地区(如浙江南部、江西东部),是清初地方经济恢复的重要见证。其发行背景有三: - 政治统一的需要:通过统一货币形制,削弱南明政权及郑成功抗清势力在地方的经济影响力。 - 经济复苏的支撑:福建作为赋税重地(尤其是丝绸、茶叶贸易),稳定的货币有助于商业活动重启。 - 币制改革的试验:单汉字纪局式是清政府探索中央与地方铸币权平衡的关键一步,为后续“满汉文式”奠定基础。 四、存世与收藏价值 由于清初福建局铸造量相对较少(或因铜料供应不稳定),且历经明末战乱、清代回收销毁等因素,“背上福”存世量远低于中央局的“户”“工”等常见版别,属于顺治通宝中的中高档品种。目前市场上普通品相的“背上福”价格约数百至千元,品相极佳(如未流通原坑、字口清晰)者可达数千元。 总结 “顺治通宝背上福”不仅是清初货币制度演变的缩影,更承载了福建地区从战乱到重建的历史记忆。其背后反映的是清朝通过货币统一巩固统治、推动经济复苏的战略意图,也是研究17世纪中国区域经济与货币史的重要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