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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三年黑龙江广信公司大洋票拾圆 - 图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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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三年黑龙江广信公司大洋票拾圆

民国十三年黑龙江广信公司大洋票拾圆十元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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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3
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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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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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GCHNS1603b)黑龙江广信银行拾圆065SSQ
2024.03.30--
详细介绍
民国十三年黑龙江广信公司大洋票拾圆的历史背景与细节 一、发行主体:黑龙江广信公司 “广信公司”全称为黑龙江广信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广信公司”),是清末民初黑龙江地方政府为整顿金融、统一货币而设立的官商合办金融机构。其前身可追溯至1904年(光绪三十年)清政府批准的“黑龙江广信公司”,最初以发行银两票为主,旨在解决黑龙江因地处边疆、货币流通混乱(如俄币、私帖泛滥)的问题。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广信公司延续职能,逐步转向发行银元票(大洋票),成为黑龙江省级官方纸币发行机构之一。 二、发行时间与时代背景 该纸币发行于民国十三年,即1924年。此时的中国处于北洋政府统治末期,全国政治分裂、军阀混战,但东北地区在张作霖的奉系军阀控制下,相对保持局部稳定。黑龙江作为奉系势力范围,经济以农业(大豆、粮食)和矿产出口为主,对统一货币的需求迫切——此前黑龙江流通货币包括清代旧银票、俄国卢布、日本正金银行券及地方私帖,币值混乱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广信公司作为省级发钞行,此时发行“大洋票”(以银元为本位),正是为了规范货币体系,巩固地方财政与经济控制权。 三、纸币特征与流通属性 1. 面额与本位:拾圆面额属于广信公司发行的较高面值纸币,以“大洋”(即银元,如袁大头、龙洋等)为本位,理论上可兑换等值银元,体现了当时“废两改元”趋势下的货币标准化尝试。 2. 设计与防伪:民国时期地方纸币设计多融入地域元素,广信公司大洋票可能印有黑龙江地方景观(如松花江、铁路)、公司名称、面额、发行日期(民国十三年)及“凭票即付”“不挂失”等字样,并配有防伪图案(如花纹、印章)。部分版本可能加盖“黑龙江财政厅”或“广信公司”朱红关防,强化官方信用。 3. 流通范围:主要限于黑龙江省内,用于政府收支、商业贸易及民间交易,试图取代俄币、私帖等非官方货币,但因奉系与中央政权(段祺瑞执政府)关系微妙,且东北金融实际受日本资本渗透影响(如横滨正金银行在东北设分行),广信票的信用依赖地方财政实力,流通稳定性有限。 四、历史意义与后续命运 1. 地方金融近代化的缩影:广信公司的成立与发钞,反映了清末民初边疆省份通过自办金融机构摆脱外国货币控制、构建独立货币体系的努力,是黑龙江金融近代化的重要标志。 2. 奉系经济管控的工具:1924年的黑龙江处于奉系“东北自保”战略下,广信票作为省级纸币,有助于奉系整合地方资源、稳定税收与市场,支撑其在军阀混战中的军费需求。 3. 最终退出流通: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陷,伪满洲国成立,广信公司被日军控制的“满洲中央银行”取代,广信公司发行的大洋票于1932年被强制回收兑换,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存世的民国十三年拾圆大洋票因发行量少、流通时间短,且历经战乱损耗,已成为收藏市场的珍稀品种,见证了黑龙江从地方自治到殖民统治的金融变迁。 总结 民国十三年黑龙江广信公司拾圆大洋票,不仅是一张地方纸币,更是20世纪20年代中国边疆省份应对货币混乱、探索金融自主的历史见证,折射出北洋末期至东北沦陷前的地方政治、经济与外交困境(如对俄日势力的抵御)。其背后是广信公司试图以“大洋本位”统一货币的努力,以及奉系控制下东北地方经济的短暂稳定与脆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