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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京兆) - 图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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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京兆)

民国十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京兆民国纸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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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2024.02.22
成交历史
87/PMG-64民国十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京兆)
2024.02.22--
44/PMG-64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北京民国十年
2023.11.16--
详细介绍
“民国十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京兆)”是一枚具有特定历史时期和地方特色的铜元辅币,其背后涉及民国初年北京地区的货币制度、金融管理以及地方财政状况。以下从多个维度解析这枚钱币的历史背景与相关信息: 一、名称拆解:关键信息的含义 1. “民国十年”:指铸造年份为1921年(民国纪年以1912年为元年,十年即1921年)。 2. “财政部平市官钱局”:核心发行机构。“平市官钱局”是清末至民国初期政府设立的官方金融机构,主要职能是发行纸币、铸造铜元/银角,平抑地方物价(“平市”即稳定市场物价),防止私铸劣币扰乱金融。 3. “贰拾枚”:面额,即该铜元当20文(或作为20枚小钱的代用币)。民国时期铜元常见面额为当10文、20文、50文等,“贰拾枚”属于中等面额辅币。 4. “京兆”:地域标识。“京兆”是北京地区的旧称(明清设顺天府,民国初曾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属中央直辖,1928年才改称北平特别市)。此处标明此币流通范围为北京及周边京兆地区。 二、历史背景:平市官钱局的设立与职能 平市官钱局的起源可追溯至清末。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为应对各地钱荒、私铸泛滥的问题,清政府仿效西方银行制度,在北京设立户部银行(后改称大清银行),同时授权地方设立“平市官钱局”,统筹货币发行与金融稳定。 进入民国后,北洋政府延续了这一制度。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原户部银行等机构改组为中国银行,但地方平市官钱局仍作为地方政府(或财政部直属)的金融辅助机构保留,主要负责: - 发行小额纸币(如京钞)和铜元; - 收兑私铸劣币,统一市场货币; - 调节地方银钱比价,缓解钱荒。 具体到“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应是北洋政府财政部直接管辖的机构(区别于地方自设的平市局),体现了中央对北京地区金融的直接控制。 三、1921年的时代环境:北洋政府与北京金融 1921年处于北洋政府统治中期(1912-1928),此时中国政治分裂、军阀混战,但北京作为北洋政府首都,仍是名义上的全国政治中心。经济上,北京虽非工商业核心区(上海、天津更突出),但因是中央政府所在地,金融活动集中,货币需求旺盛。 然而,这一时期北京面临严重的货币混乱: - 清末至民初,各省滥铸铜元(如湖北、广东、江南等省大量发行当10、20文铜元),导致铜元贬值、成色不一; - 私铸假币泛滥,民间交易信任度下降; - 银元(袁大头)、铜元、纸币(如中国银行券、交通银行券)并行,兑换比例波动剧烈。 在此背景下,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发行“贰拾枚”铜元,目的正是通过官方铸造标准货币的权威,整顿北京市场,稳定物价与金融秩序。 四、“京兆”的特殊意义:地方与中央的货币绑定 “京兆”作为地域标识,说明此币是专为北京及周边设计的区域性货币。尽管当时中国尚未实现货币统一(直到1935年法币改革才废除银本位),但中央机构(财政部)发行的货币冠以“京兆”,隐含了将北京金融纳入中央管控的意图——通过本地化命名强化货币的官方信用,避免与其他省份铜元混淆。 五、收藏与研究价值 此类钱币是研究民国初期地方金融史的重要实物资料,其价值体现在: - 历史实证:反映北洋政府对北京金融的实际管理能力,以及1920年代铜元在北方市场的流通状态; - 工艺特征:可观察当时铜元的材质(多为黄铜)、重量、成色(是否存在减重或偷工减料); - 地域特色:“京兆”字样是研究北京地区行政沿革(顺天府→京兆→北平)的微观线索。 总结 “民国十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京兆)”是1921年北京地区官方为稳定金融而发行的铜元辅币,其背后是北洋政府通过平市官钱局体系调控地方经济的努力,也折射出近代中国货币制度从传统钱庄向现代金融体系过渡的复杂性。这枚钱币不仅是交易的媒介,更是民国初期北京金融史的“活化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