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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一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京兆)

民国十一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京兆民国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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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民国十一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京兆)铜元的历史背景与解析 这枚铜元是民国初期北京地区重要的货币实物,其背后关联着北洋政府时期的金融整顿、地方财政体系及京兆地区的特殊地位。以下从多个维度展开说明: 一、时代背景:民国初年的货币混乱与官方平抑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全国货币体系陷入严重混乱:清末遗留的银两、制钱、银元并行,加上各省督抚滥发纸币(如银元票、钱票)和铜元,导致币值暴跌、物价飞涨。尤其在袁世凯死后(1916年),北洋政府权威衰落,各地军阀割据,货币发行更趋失控。 为稳定金融,北洋政府逐步收回地方铸币权,设立中央直属的“平市官钱局”(或类似机构),负责发行标准铜元、兑换劣币,以平抑市场物价。这类机构的出现,是中央政府试图重建统一货币体系的重要举措。 二、“财政部平市官钱局”的机构性质 “平市官钱局”并非单一机构,而是清末至民国初期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设立的“平准货币”专门机关(“平市”即“平衡市价”之意)。其职能包括:发行铜元、银元票等本位货币,收兑私铸劣币,调节市场流通量,防止通货膨胀。 具体到“财政部平市官钱局”,需结合时间线分析: - 清末已有类似机构(如1905年天津的“直隶平市官钱局”),但名称多冠以省份或地区; - 民国成立后,北洋政府财政部为加强管控,逐步将部分地方平市局收归中央直属,“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可能是北京(京兆)地区的中央直属分支,直接受财政部监管,区别于此前由省级或地方商会主导的平市局。 三、“民国十一年”的时间定位(1922年) 民国十一年即公元1922年,此时中国处于直系军阀统治时期(曹锟任大总统)。这一阶段,北洋政府虽控制北京中央政权,但地方军阀(如奉系张作霖、皖系残余)仍割据一方,中央财政依赖举债和税收,货币发行权争夺激烈。 京兆地区(今北京及周边)作为首都所在,是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核心区域,其货币发行需体现“中央权威”,因此“京兆”字样的铜元具有特殊的政治象征意义——强调这是北京官方发行的法定货币,而非地方军阀自铸的杂币。 四、“贰拾枚”的面值与铜元的流通功能 清代晚期至民国,铜元取代制钱成为主要小额辅币,面值标注方式多样:“当十”“当二十”(对应制钱数量)或直接标“壹枚”“伍枚”“贰拾枚”(代表可兑换的制钱数或自身价值)。此枚“贰拾枚”即表示一枚铜元可抵20文制钱(或等值货币),属于较大面值的铜元(常见有当十、当二十,贰拾枚相当于“当二十”的另一种表述)。 民国初年铜元泛滥,但因金属成本与币值失衡,官方常通过发行新币收兑旧币。此枚铜元的铸造,可能是为了替换京兆地区流通的劣质私铸铜元,规范市场。 五、“京兆”的特殊含义 “京兆”是中国古代对京师周边地区的行政称谓(始于汉代),民国初期沿用这一旧称指代北京及其附近区域(约今北京、河北部分地区)。1914年,北洋政府设“京兆特别区”,直属中央,试图强化对首都周边的管理。因此,“京兆”字样在此不仅标注铸造地,更强调该货币的“中央直属”属性,区别于各省自行发行的铜元(如“湖北省造”“江苏省造”等)。 六、历史价值与现状 这枚铜元是研究民国初期北京地区货币史、金融政策的重要实物: - 它反映了北洋政府试图通过中央直属机构整顿地方货币、重建金融秩序的尝试; - “京兆”字样印证了民国初期行政区划的特殊性(后京兆特别区于1928年撤销,北京改称北平); - 作为小面值辅币,其流通范围集中于京兆本地,存世量相对较少,是研究地域货币文化的珍贵标本。 总结:民国十一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京兆)铜元,是北洋政府为稳定京兆地区金融、对抗货币混乱而发行的官方辅币,见证了民国初期中央与地方在货币主权上的博弈,以及北京作为首都的特殊金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