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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七年豫泉官银钱局壹拾枚

民国七年豫泉官银钱局壹拾枚民国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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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民国七年豫泉官银钱局壹拾枚”是民国时期河南省官方金融机构发行的铜元辅币,其历史背景与近代中国的货币制度、地方金融发展及河南区域经济密切相关。以下从多个维度解析这枚钱币的历史信息: 一、发行主体:豫泉官银钱局的设立与职能 “豫泉官银钱局”是民国初年河南省设立的官方金融机构,其前身可追溯至清末的“河南官钱局”(1898年由河南巡抚裕长奏请设立,最初称“河南豫泉官钱局”,后多次更名)。民国成立后,为整顿地方金融、统一币制,1913年(民国二年)河南当局将旧有的官钱局改组为“豫泉官银钱局”,成为省级官方银行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 发行货币:铸造和发行银元、铜元等流通货币; - 管理财政:代理省库收支、办理公债发行; - 调控金融:稳定地方货币市场,抑制私铸、劣币泛滥。 豫泉官银钱局的设立,反映了民国初期中央政府试图通过地方金融机构强化对经济的控制,同时也体现了河南作为中原大省对独立金融体系的需求。 二、时间背景:民国七年的历史语境 “民国七年”即公元1918年,此时中国正处于北洋政府统治时期(1912-1928),国内政治局势动荡(如护法运动、军阀混战),但经济层面却因一战期间列强暂时放松对华经济侵略,出现短暂的“民族工业春天”。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和京汉、陇海铁路交汇的交通枢纽,商品经济有所发展,但货币体系仍混乱——既有清代遗留的制钱、银两,也有各省自铸的银元、铜元,甚至外国银元(如墨西哥鹰洋)广泛流通。 在此背景下,豫泉官银钱局发行“壹拾枚”铜元(即十文铜元),旨在规范地方辅币市场,解决小额交易中的“钱荒”问题(因铜料短缺、私铸泛滥导致小面额货币不足)。 三、钱币特征:“壹拾枚”的含义与形制 “壹拾枚”是铜元的面值单位,对应当时民间对小面额铜元的俗称(“枚”为计数单位,十文铜元通常被称为“壹拾枚”或“当十铜元”)。其形制特点需结合实物描述(虽无图,但可参考同时期河南铜元): - 材质:红铜或黄铜(民国早期铜元多为红铜); - 图案:正面一般为“中华民国”“河南省造”“当十铜元”或“豫泉官银钱局”字样,配以嘉禾、珠圈等纹饰;背面多为交叉五色旗或十八星旗(象征共和),中央标注“壹拾枚”或“10 CASH”; - 规格:直径约28毫米,重量约7克(符合当时“当十铜元”标准)。 四、历史意义与收藏价值 1. 货币史实证:该币是研究民国初期地方金融机构运作、区域货币体系的重要实物资料,反映了北洋政府时期“中央与地方分铸货币”的特点(尽管1914年《国币条例》规定以袁世凯像银元为主币,但地方仍可发行辅币)。 2. 经济史缩影:其发行背景揭示了河南在近代化过程中面临的金融困境——依赖地方官办机构弥补中央货币体系的不足,同时侧面反映了一战期间河南工商业对小额货币的需求增长。 3. 收藏价值:因发行量有限(具体存世量无精确统计,但低于中央版“开国纪念币”等热门品种)、地域特色鲜明,且带有明确纪年(民国七年),成为铜元收藏中的“地方名品”,尤其受河南地方钱币爱好者关注。需注意鉴别真伪(常见仿品多因工艺粗糙或文字走样露出破绽)。 总结 “民国七年豫泉官银钱局壹拾枚”不仅是一枚普通的流通铜元,更是民国初期河南地方金融史的微观载体。它见证了传统货币体系向近代货币转型的曲折过程,也折射出近代中国中央与地方在经济治理上的复杂互动。对于研究区域经济、货币文化而言,此类钱币具有重要的史料与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