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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七年吉林永衡官帖官银钱号壹百吊

民国十七年吉林永衡官帖官银钱号壹百吊民国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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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民国十七年(1928年)吉林永衡官帖官银钱号发行的“壹百吊”纸币,是中国近代地方货币体系中的重要实物,其历史背景与清末民初吉林地区的金融环境、币制改革及政治变迁紧密相关。以下从多个维度解析其历史内涵: --- 一、“永衡官帖”的起源与地方金融背景 “永衡官帖”是清代晚期至民国初期吉林地区特有的地方性纸币,由官方设立的金融机构发行,本质是兑换券,以银两或制钱为准备金,用于解决地方流通中的货币短缺问题。 其起源可追溯至咸丰年间(1850年代)。当时因太平天国运动导致滇铜运输中断,全国制钱(方孔圆钱)供应紧张,吉林作为边疆省份,市面交易依赖“私帖”(民间商号发行的代用券),但私帖滥发导致信用崩溃。为稳定金融,吉林将军于咸丰六年(1856年)设立“吉林永衡官钱局”(后改称“永衡官银钱号”),首次发行官方纸币“永衡官帖”,以制钱为单位(如“吊”“文”),规定可随时兑换现钱,初步建立了地方官方货币信用。 至清末,永衡官帖已成为吉林主要流通货币之一,与银两、银元并行,但因无统一准备金制度,发行量逐渐失控,币值波动频繁。 --- 二、民国时期的延续与币制混乱 1912年清朝灭亡后,吉林永衡官银钱号作为地方金融机构被保留,继续发行“永衡官帖”,成为民国初期吉林地方财政与金融的核心工具。此时的官帖仍沿用清末的“吊”为单位(1吊通常约等于1000文制钱),但实际价值因军阀混战、财政亏空而持续贬值。 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中央试图推行“废两改元”(废除银两,统一银元)和“国币条例”(以银元为国家本位币),但地方势力割据,吉林等省份仍自行发行纸币。永衡官帖因无严格准备金(多以地方税收、物资或虚估资产抵押),逐渐成为填补财政赤字的工具——地方政府通过超发官帖支付军费、行政开支,导致官帖大幅贬值,民间戏称“贴水”(即需贴钱兑换现钱)。 例如,1910年代吉林官帖100吊仅能兑换数枚银元,到1920年代后期,贬值更甚,实际购买力极低。 --- 三、民国十七年(1928年)的特殊历史节点 1928年是民国史上关键年份: - 政治层面:东北易帜前夕(1928年12月张学良宣布东北服从国民政府,改悬青天白日旗),此前吉林仍处于奉系军阀控制下,地方金融自主性强; - 经济层面:受全国性通货膨胀影响,加之奉系与国民政府的对峙,吉林地方财政压力加剧,永衡官帖的超发更为严重; - 货币竞争:此时中央政府推动的“废两改元”已在部分省份实施(1933年全国推行),银元逐渐成为主流,但吉林因偏远且奉系主导,仍以官帖为主要辅币,甚至与银元、俄钞(中东铁路贸易影响)并行。 因此,民国十七年的“壹百吊”官帖,既是地方金融混乱的缩影,也反映了东北在易帜前的地方主义货币体系。 --- 四、永衡官帖的历史意义与现状 1. 地方金融自主性的见证:永衡官帖的发行与演变,体现了清末民初中央权威衰落背景下,地方通过自办金融机构维持经济运转的努力,是研究中国近代地方财政史的重要案例。 2. 币制转型的过渡形态:它连接了传统制钱体系与现代银元/纸币体系,反映了中国货币从“多元混杂”向“国家统一”艰难转型的过程。 3. 收藏与研究价值: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实物货币,民国十七年吉林永衡官帖“壹百吊”存世较少(因战乱、回收销毁),是研究东北地方经济史、货币史的珍贵文物,常见于钱币收藏市场,具有重要的史料与艺术价值(票面上多印有吉林风景、官银钱号标识及防伪图案)。 --- 总结 民国十七年吉林永衡官帖“壹百吊”,不仅是一张纸币,更是清末民初吉林地方应对货币危机、维持金融运转的历史见证。它的发行与贬值,折射出近代中国中央与地方权力博弈、币制现代化进程的曲折,以及军阀割据对地方经济的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