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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四年广东省银行壹毫银毫券

民国二十四年广东省银行壹毫银毫券民国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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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广东省银行发行的壹毫银毫券,是中国近代货币史中地方金融与币制改革交织的重要实物见证。其历史背景、发行脉络及历史意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梳理: 一、时代背景:1930年代中国的币制危机与地方金融困境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虽名义上统一全国,但地方军阀仍掌握实际财政权,货币体系混乱——银两、银元、铜元、纸币并行,且各地军阀滥发纸币导致严重通胀。1933年,国民政府推行“废两改元”,废除银两本位,确立银元为法定货币(以“袁大头”“孙小头”为标准),但白银外流与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如美国1934年《购银法案》导致国际银价暴涨,中国白银大量外流),使国内通货紧缩加剧,金融市场动荡。 在此背景下,国民政府于1935年11月实施法币政策:禁止银元流通,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法币),试图统一全国币制。但地方金融机构(尤其是广东、广西等军阀势力较强的省份)并未完全服从中央指令,仍试图维持自身货币发行权。 二、广东省银行的成立与早期货币发行 广东省银行的历史可追溯至清末的“广东官银钱局”(1904年成立),1912年改为“广东省银行”,是广东地方政府控制的核心金融机构。1920年代,广东处于陈炯明、孙中山及后续军阀交替统治下,省银行多次因政局变动停摆或滥发纸币(如1921年陈炯明时期曾发行无准备金纸币引发挤兑)。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广东后,广东省银行被改组为官商合办的省级银行,但仍受地方势力影响。1930年代初,受世界经济危机和白银外流影响,广东市场银根紧缩,省银行需通过发行小额辅币(如壹毫券)缓解流通压力。 三、民国二十四年壹毫银毫券的发行细节 1. 发行时间与背景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0月,国民政府刚宣布法币政策(11月正式实施),但广东因特殊经济地位(毗邻港澳、华侨资本活跃),地方金融系统未立即跟进中央。广东省银行趁此间隙,于1935年内发行了壹毫银毫券,试图在法币全面推行前维持地方小额货币的流通。 2. 券面设计与特征 壹毫银毫券为竖式设计(符合当时纸币常见样式),面值“壹毫”(即0.1银元,相当于10分),材质多为纸质。正面通常印有“广东省银行”行名、“凭票即付毫银壹毫”字样,辅以花纹、数字及发行年份(民国二十四年);背面可能有英文说明或防伪图案(如部分券种含“GUANGDONG PROVINCIAL BANK”字样)。尺寸较小(约80×150毫米),便于日常小额交易。 3. 发行目的与局限 发行壹毫券的直接目的是补充市场上小额辅币的不足(因银元被收藏或外流,铜元又无法满足需求),同时维护广东省银行对地方货币的控制权。但由于此时国民政府已启动法币改革,要求地方银行停止发行纸币并兑换法币,因此这批壹毫券的流通时间极短,实际仅作为过渡性货币短暂使用,未广泛普及。 四、历史命运:法币政策下的终结 1935年11月法币政策实施后,国民政府强制要求各地方银行停止发行纸币,并将库存白银收归中央。广东省银行虽试图抵抗,但在中央压力下,被迫逐步回收已发行的壹毫券,兑换为法币。由于回收相对彻底,民国二十四年壹毫银毫券存世量极少,成为研究1930年代地方币制与中央-地方金融博弈的珍贵实物。 五、历史意义 1. 地方金融自主性的最后挣扎:反映了1930年代中央与地方在货币主权上的矛盾——国民政府试图统一币制,而广东等地仍试图保留地方金融影响力。 2. 币制改革的过渡见证:是法币政策推行初期地方货币体系的“最后余晖”,体现了新旧货币体系交替的复杂性。 3. 社会经济史的微观切片:壹毫券作为小额辅币,折射出1930年代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与经济状态(如市集交易、侨汇兑换等)。 总结 民国二十四年广东省银行壹毫银毫券,诞生于中国币制从混乱走向统一的转折关头,既是地方金融势力应对危机的产物,也是国民政府法币改革的“历史注脚”。其短暂的流通史,浓缩了1930年代中国政治、经济转型的艰难与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