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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六年绥远平市官钱局拾枚
民国十六年(1927年)绥远平市官钱局发行的“拾枚”铜元,是中国近代地方货币体系中具有典型性的区域纸币/代币券,其背后关联着绥远地区(今内蒙古中部)在民国初年的财政困境、金融混乱与地方治理尝试。以下从发行背景、机构性质、货币特征、流通影响及历史意义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发行背景:绥远的边疆危机与财政困局
绥远地区(1914年设绥远特别区,辖今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等地)地处华北与蒙古高原交界,清末至民国初年面临多重压力:
1. 政治动荡: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对边疆控制薄弱,绥远长期受军阀割据影响(如阎锡山、傅作义等先后经营),中央货币(如袁大头、孙小头银元)难以稳定流入,地方财政依赖横征暴敛与临时发钞。
2. 货币混乱:民国初期,绥远市面上充斥着各种劣质私帖、杂币(如晋钞、陕钞、甚至民间商号凭条),币值暴跌,物价飞涨,“每银一两易制钱两千文以上,而纸币则数倍其值”(《绥远通志稿》)。
3. 稳定金融的需求:为整顿币制、统一收支,北洋政府及地方当局尝试设立官方金融机构发行“平市官钱”——即“平抑市价、官营钱法”之意,试图以官方信用替代私帖乱象。
二、发行机构:绥远平市官钱局的设立与职能
绥远平市官钱局并非独立创设,而是借鉴山西“平市官钱局”模式(山西官钱局1902年成立,以发行铜元票、兑换银钱稳定币制闻名)。1925年(民国十四年),绥远都统李鸣钟(冯玉祥部将领)为应对财政亏空与货币危机,奏请设立“绥远平市官钱局”,隶属绥远都统署财政科,核心职能包括:
- 发行以“枚”“吊”“元”为单位的地方货币(如拾枚、伍拾枚、壹佰枚等面额);
- 收兑劣币、私帖,维持官钱与银元的固定比价(初期规定1元官钱=1银元);
- 代理地方金库收支,缓解官府财政周转压力。
需注意的是,该局存续时间较短(1925—1928年),因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北方后,逐步推行“废两改元”与法币政策,地方官钱局多被裁撤或整合。
三、“拾枚”钱的特征与版式
民国十六年(1927年)正值奉系军阀张作霖控制华北、阎锡山势力渗透绥远的时期,绥远平市官钱局的发行已显疲态,“拾枚”作为小额辅币(类似“当十铜元”的计数单位),实物特征如下:
1. 材质与形制:多为石印或木刻版纸币(因当时印刷技术有限,地方官钱局常采用简易工艺),尺寸约12×8厘米,单面或双面印刷,纸质粗糙(多为土纸或毛边纸)。
2. 图案与文字:正面通常印有“绥远平市官钱局”“凭票发铜元拾枚整”“民国十六年×月×日”及编号;背面多为简单花纹或“只认票不认人”“伪造者斩”等警示语,部分版别加盖“绥远都统署”或“财政厅”验讫章。
3. 流通局限:仅限绥远特别区境内使用,且因官钱局信用不足,实际流通中常被折价(如10枚官钱仅兑8枚现铜元),民众更愿以银元、现钱交易。
四、历史影响与收藏价值
1. 短期稳定作用:官钱局发行初期,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私帖泛滥,使绥远物价短暂回落(据《归绥县志》载,1926年米价较1924年下降15%),但未能根本解决财政赤字——官钱局资金多来自官府强令摊派的“公债”或挪用税款,本质是“以新债还旧债”的恶性循环。
2. 地方金融标本:该币是研究民国边疆地区“官商合治”金融模式的重要物证,反映了中央权威衰落背景下,地方军阀通过“类中央银行”机构维系统治的尝试。
3. 收藏现状:因发行量小、流通时间短(仅2—3年),且历经战乱损耗,民国十六年绥远拾枚官钱存世极少,目前多见于内蒙古地方博物馆(如内蒙古博物院)或资深钱币藏家手中,市场估价单枚可达数千元至万元(视品相而定)。
结语
这枚小小的“拾枚”钱,不仅是绥远地区民国初年财政金融乱象的缩影,更折射出近代中国“中央—地方”权力博弈下,边疆治理的艰难探索。它见证了传统货币体系向现代金融体系转型中的阵痛,也为我们理解“货币即权力”的历史逻辑提供了微观视角。

近期交易参考
(PMG64)绥远平市官钱局铜元拾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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