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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二十三年和协丰号叁角(政和市面)实物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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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二十三年和协丰号叁角(政和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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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国二十三年和协丰号叁角(政和市面)”这一钱币,目前公开的历史文献、钱币收藏资料及地方志中并无明确记载。结合其名称中的关键信息(“民国二十三年”“和协丰号”“叁角”“政和市面”),可从以下角度分析其可能的背景与性质:

一、核心信息拆解
1. 时间:民国二十三年
即公元1934年(民国纪年以1912年为元年,1934=1912+22,故为民国二十三年)。此时中国处于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货币体系正经历从银本位向法币改革的过渡阶段——1933年国民政府推行“废两改元”(废除银两,统一使用银元),1935年又实施“法币政策”(禁止银元流通,发行纸币),因此1934年是银元与纸币交替的敏感期,地方私铸或商号代用币可能在此背景下出现。

2. 主体:“和协丰号”
“和协丰号”应为当时的商号(可能是钱庄、商行或地方企业)。民国时期,尤其在偏远地区或经济欠发达的县域,正规货币供应不足时,商号常发行“私票”或“代用币”,用于本地交易结算。这类商号多以“丰”“泰”“恒”等字命名,取“富足、稳定”之意,“和协丰”符合这一命名习惯。

3. 面值与地域:“叁角(政和市面)”
- “叁角”即三角(0.3元),属于小面额货币,通常用于日常小额交易(如买菜、雇工等)。
- “政和市面”指该币主要在福建政和县流通。政和县位于闽北,属山区县,近代交通不便、经济相对封闭,对外部货币依赖度低,更易出现地方商号发行的代用币。

二、可能的历史背景与性质
结合以上信息,这枚钱币大概率是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福建政和县当地商号“和协丰号”发行的小额代用币,主要用于本地市场交易。其产生可能与以下因素相关:

1. 地方货币短缺的需求
1930年代,尽管国民政府试图统一货币,但偏远县域的银元、铜元等主流货币供应仍不稳定(尤其三角、五分等小面额辅币稀缺)。商号为便利本地交易,自行铸造或印制小额代用币,弥补官方货币不足。

2. 商号的信用支撑
“和协丰号”需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与社会信誉,其发行的代用币才能被市面接受。这类商号通常经营粮食、布匹、药材等民生商品,或兼营钱庄业务,通过兑换承诺(如持币可兑换银元或货物)维持信用。

3. 短期流通的地方性特征
此类代用币一般仅限本县或周边乡镇流通,流通时间短(可能随1935年法币政策推行而失效),且发行量有限,因此存世极少,未被广泛记录。

三、现存研究与收藏现状
目前,关于“和协丰号叁角”的具体史料(如商号档案、地方货币法规、同时期商号名录)极为罕见,推测原因有二:
- 非官方发行:未纳入国家货币体系,未被正史或金融志收录;
- 地域局限:仅流行于政和小范围区域,外界关注较少;
- 实物稀少:代用币多为纸质(少数金属质),易损毁,留存至今的可能为孤品或仅见品。

在钱币收藏领域,类似“地方商号代用币”属于冷门品种,仅见于少数地方藏家或专题研究(如《福建近代货币史》《闽北地方金融史料》等可能有零星提及,但无具体案例)。

总结
“民国二十三年和协丰号叁角(政和市面)”是1934年福建政和县地方商号“和协丰号”发行的小额代用币,反映了民国时期偏远县域因货币短缺而形成的民间金融生态。其历史价值主要在于印证了地方经济对灵活货币的需求,以及商号在乡村金融体系中的补充作用。由于缺乏直接史料,具体细节(如材质、图案、发行规模)仍需依赖实物考证或地方口述史进一步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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