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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二十三年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壹圆(福州)
民国二十三年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壹圆(福州)的历史解析
一、发行背景:国民政府的农村金融整合与“剿共”需求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发行的“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壹圆(福州)”纸币,其诞生与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的农村金融政策及“围剿”红军的军事行动密切相关。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巩固统治、稳定农村经济并配合“剿共”军事需要,开始着手整顿地方金融机构。当时,豫(河南)、鄂(湖北)、皖(安徽)、赣(江西)四省是国民党“围剿”中共苏区(如中央苏区、鄂豫皖苏区)的核心区域,农村经济因战乱和剥削濒临崩溃,亟需建立官方控制的金融机构以掌控资源、稳定币值并服务“剿共”。
1932年,国民政府将此前在四省设立的分散农民金融机构(如河南的“农民借贷所”、湖北的“农村金融救济处”等)合并,于汉口成立“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总行初设汉口,主要职能是为四省农民提供低息贷款、抑制高利贷,同时配合“剿共”军费筹措。1933年,该行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直属国民政府,成为国家农业专业银行),但原四省农民银行的名称在特定区域(尤其是福建)仍被沿用至1935年法币改革前。
二、福州版的特殊性:区域流通与“剿共”延伸
此枚纸币标注“福州”,说明其属于区域性发行版本。尽管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的总部在汉口,但其业务范围实际随国民党的军事和政治势力扩展至其他省份。福建作为中央苏区的邻近省份(1930年代中共在闽西、闽北建立过苏维埃政权),同样是国民党“剿共”的重点区域。因此,该行可能在福州设立分支机构或委托当地钱庄代兑,发行本地流通的纸币以满足四省驻闽军政人员、商人及部分民众的货币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1933年后四省农民银行已逐步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但“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的名称在福建等地可能延续使用至1935年法币改革前,因此“民国二十三年”的福州版可视为过渡时期的产物。
三、历史意义与收藏价值
1. 反映国民政府的农村金融控制:该纸币是国民政府通过金融手段渗透农村、配合“剿共”的直接见证,体现了当时“以金融辅助军事”的统治策略。
2. 区域经济的缩影:福州版的发行说明国民党试图将其金融网络延伸至苏区周边,强化对东南沿海与内陆交界地带的控制。
3. 法币改革前的过渡品种:1935年11月,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禁止银元流通,四省农民银行等旧钞被强制兑换为法币。因此,此类纸币仅流通约一年,存世量较少,是研究民国地方金融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总结
这枚“民国二十三年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壹圆(福州)”纸币,既是国民政府整合农村金融、服务“剿共”的产物,也是特定区域(福建)受四省农民银行影响的历史见证。其存在时间短暂,却浓缩了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村金融、军事政治与地方经济的复杂互动,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与收藏价值。

近期交易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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