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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二十三年河北省银行伍圆(天津/褫)
民国二十三年河北省银行伍圆券(天津/褫)的历史解析
一、发行背景:民国地方金融体系的缩影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正值国民政府“废两改元”(1933年)后推行法币政策(1935年启动)的关键过渡期。此时,中国货币体系正从银本位向纸币本位转型,地方金融机构仍承担区域货币流通职能。
河北省银行的前身可追溯至1910年的“直隶省官银号”,1928年北伐后随省名改为“河北省银行”,总行初设天津(因天津为河北政治经济中心)。该行主要任务是代理省库、发行地方纸币、调剂地方金融,其发行的纸币在河北及周边地区流通,具有鲜明的地方财政属性。
二、“伍圆”券的设计与版别特征
民国二十三年河北省银行伍圆券的票面设计体现了时代特色:
- 正面:通常印有孙中山像(符合当时国民政府倡导的“国父形象”纸币主流),标注“河北省银行”“凭票即付国币伍圆”“中华民国二十三年”等字样,加盖“天津”地名(因总行或主要发行地在天津),并有防伪暗记或行长印章。
- 背面:多为英文说明(如“THE BANK OF HEBEI PROVINCE”),强调纸币的法偿性与流通范围。
- 特殊标记“褫”:可能为版别区分符号(如印刷批次、防伪暗记或特定版模标识)。“褫”本义为“剥夺”,此处或为印刷时的偶然标记,或代指某种特殊版式(需结合实物考证,目前未见明确史料解释此字具体含义,推测为局部版别代码)。
三、历史语境:地方银行的生存与挑战
1930年代初期,中国面临经济动荡:白银外流、军阀混战余波未平,地方财政依赖银行发钞维持。河北省银行作为省级金融机构,其纸币发行与河北地方经济紧密绑定——用于支付公务、军饷、建设资金等,但也因缺乏足够白银储备,存在信用不稳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1935年11月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禁止地方银行发钞。河北省银行伍圆券的发行时间(1934年)正处于法币改革前夕,属于地方银行纸币的“最后活跃期”,因此具有过渡性历史价值。
四、收藏与研究意义
此类纸币是研究民国地方金融史的重要实物:
- 区域经济视角:反映了河北在华北的经济地位(天津作为北方金融中心的辐射作用);
- 货币制度转型:见证了从地方银本位纸币到国家法币的政策变迁;
- 历史细节:票面文字、地名、版别(如“褫”)为考证当时印刷技术、防伪手段提供了线索。
总结:民国二十三年河北省银行伍圆券(天津/褫)不仅是货币,更是1930年代地方金融体系挣扎与转型的缩影,其背后关联着河北地方财政、国民政府货币改革及华北区域经济格局的多重历史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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