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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二十六年农民合作社伍角(汾阳县古贤莊)
一、核心背景:民国二十六年与农民合作社的历史定位
“民国二十六年”即1937年(1912年为民国元年),此时中国正处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的前夜。农民合作社的兴起与国民政府推行的“农村合作运动”直接相关——20世纪30年代,为应对农村经济破产、抵御自然灾害及帝国主义经济侵略,南京国民政府借鉴西方合作理论,发起以“复兴农村”为目标的合作运动,重点推广信用、生产、运销等类型的合作社,旨在通过集体互助改善农民经济状况。
汾阳县古贤庄农民合作社属于这一运动的基层实践。汾阳(今属山西吕梁)地处晋中腹地,传统农业发达但近代受战乱、苛税及高利贷盘剥严重,合作社的设立旨在帮助农民解决资金短缺、农产品滞销等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救亡色彩。
二、钱币性质:“农民合作社伍角”的特殊性
这枚“伍角”并非法定流通货币,而是农民合作社发行的代价券或流通券,属于地方性信用凭证。其背景需结合两点理解:
1. 合作社的金融功能:当时的农民合作社(尤其是信用合作社)为解决农民“贷款难”,常通过发行小额代价券在社内或周边流通,用于社员间交易、偿还债务或兑换物资,本质是合作社信用的物化体现。这类券币面值小(如伍角、壹元),流通范围限于合作社覆盖的村落(如古贤庄及其邻近区域),目的是激活内部经济循环。
2. 币制混乱的时代特征:1935年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统一使用中央、中国、交通等银行纸币),但地方合作社因资金不足、监管松散,仍自行发行辅助券种。“伍角”券正是这种“官方法币与地方私票并存”格局下的产物,反映了基层金融的复杂性与战时经济的应急性。
三、地域关联:古贤庄的微观视角
古贤庄作为汾阳下辖的一个村庄,其合作社的设立可能与当地士绅、知识分子或中共早期农村动员有关联(需注意:1937年2月中共中央已提出“停止内战、一致抗日”,部分地区的合作社可能受中共“乡村建设”理念影响)。例如,山西在阎锡山统治时期曾推行“村本政治”,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合作社可能是官方与民间合力推动的结果。
从实物看,这类券币通常印有合作社名称(如“汾阳县古贤庄农民合作社”)、面值(“伍角”)、年份(“民国二十六年”)及简单图案(如稻穗、农具等象征农业的元素),设计朴素,无复杂防伪,体现了基层合作社的经济实力有限。
四、历史意义与现状
这枚“伍角”券是抗战前夕中国农村合作运动的微观见证,既反映了国民政府试图通过基层经济组织挽救农村的尝试,也暴露了当时农村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依赖地方自发信用而非国家力量)。同时,它作为特定地域(汾阳古贤庄)的经济文物,为研究山西农村社会史、抗战前农村合作化实践提供了珍贵实物资料。
目前,此类地方性合作社券币存世量极少,多被收藏于钱币博物馆或民间藏家手中,是研究民国农村经济史的重要物证。
总结:这枚“民国二十六年汾阳县古贤庄农民合作社伍角”券,是抗战前夕农村合作运动的产物,兼具地方信用凭证与战时经济应急工具双重属性,见证了近代中国农村在现代化转型中的艰难探索。

近期交易参考
【53】汾阳县农民合作社
汾阳县农民合作社伍角
2024.04.28成交价 ?
农民合作社汾阳县古贤莊伍角
2023.10.19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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