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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三十二年节约建国储蓄券伍仟圆
民国三十二年节约建国储蓄券伍仟圆:背景、发行与历史意义
一、基本属性:战时特殊金融凭证
“民国三十二年”即公元1943年(1912年为民国元年),“节约建国储蓄券”是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为筹集资金、推行战时经济统制而发行的强制储蓄类金融凭证,并非流通货币,而是具有储蓄与投资属性的“准债券”。其面额“伍仟圆”(5000元)反映了当时严重的通货膨胀背景——法币已大幅贬值,高面额储蓄券成为吸收社会游资的工具。
二、发行背景:抗战相持阶段的财政困境
1941年后,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国民政府面临多重压力:
1. 军事开支激增:正面战场与敌后战场的消耗持续扩大,军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高达70%以上;
2. 财政赤字恶化:由于沿海工业区沦陷、税收锐减,国民政府依赖发行法币弥补赤字,导致1937—1943年法币发行量增长约100倍,物价飞涨(如1943年重庆米价较1937年上涨约200倍);
3. 外汇与物资短缺:国际援助(如美国《租借法案》)需通过储蓄券等形式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建国”(实则为战时财政输血)。
在此背景下,国民政府于1940年颁布《节约建国储蓄券条例》,1941年起大规模发行各类面额的节约建国储蓄券,旨在通过“强制储蓄”“劝储”等方式回笼货币、稳定金融,并为“战后建国”储备资金(尽管实际主要用于战时支出)。
三、核心特征与设计细节
以1943年版“伍仟圆”储蓄券为例,其设计体现战时宣传与金融管控的双重目的:
- 图案与标语:正面通常印有孙中山像(国民政府法定象征)、“节约建国储蓄券”“中华民国三十二年”等字样,辅以“抗战必胜”“建国必成”“储为国用”等战时口号,背面则注明发行条款(如利率、兑付期限、不得伪造等);
- 发行机构:由国民政府财政部委托“中央信托局”“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代理发行,部分券种加盖地方银行或省政府的验证戳记(因战时邮政与金融体系混乱,存在区域性版本差异);
- 利率与兑付:名义年利率约4%—5%(高于同期法币存款利率),承诺“到期还本付息”,但实际因通胀严重,到期本息的购买力远低于认购时的价值(如1943年5000元法币可买约50斤大米,若存至1945年兑付,本息合计可能仅能买10斤左右);
- 强制摊派色彩:初期为自愿认购,后期因财政压力转为行政摊派,机关、学校、企业甚至农村均需按比例完成“储额指标”,沦为变相赋税。
四、历史作用与局限性
1. 短期财政输血:据统计,1941—1945年节约建国储蓄券累计发行约法币20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赤字压力,为抗战提供了资金支持;
2. 加剧社会矛盾:强制摊派导致普通民众(尤其是农民和工薪阶层)被迫以贬值的法币认购,实际利益受损;而官僚资本与投机商人则通过低价吸纳储蓄券、转手套利,进一步激化贫富分化;
3. 通胀恶性循环:储蓄券本质是“以新债还旧债”,并未解决法币超发问题,反而因吸收的资金最终仍投入财政赤字,间接推动通胀升级,成为国民政府后期金融崩溃的推手之一。
五、收藏与历史记忆
作为抗战时期特殊金融史物证,1943年伍仟圆节约建国储蓄券如今已成为钱币收藏市场的“冷门珍品”,其存世量因战时损耗、战后兑换回收(部分券种在1947年后被新发行的“金圆券”“银圆券”替代并作废)而较少。它不仅见证了国民政府战时经济的窘迫,更折射出普通民众在战争与通胀双重压力下的生存困境,是研究中国近现代金融史、抗战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总结:这张储蓄券是抗战相持阶段国民政府“以金融手段支撑战争”的缩影,既体现了战时动员的极端性,也暴露了国民党政权财政体系的脆弱性。它的历史价值远超其本身的金融属性,成为理解近代中国“战争与民生”关系的一把钥匙。

近期交易参考
民国三十四年节约建国储蓄券伍仟圆
民国三十二年节约建国储蓄券伍仟圆
2023.02.19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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