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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同治重宝宝巩当五
“同治重宝宝巩当五”是一枚清代晚期地方铸币,其历史背景与晚清货币制度、地方财政状况及铸钱局沿革密切相关。以下从铸造背景、钱币特征、历史意义三方面展开解析:
一、铸造背景:同治朝的货币困境与地方铸局
同治皇帝(载淳)在位时间为1862—1874年,此时清朝已历经两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等重大内忧外患,中央财政极度匮乏,传统“中央统一铸币”体系逐渐瓦解,地方督抚获准自铸钱币以缓解军费与行政开支压力。
“宝巩”即巩昌府铸钱局(简称“宝巩局”),其前身可追溯至康熙六年(1667年)设立的陕西巩昌府局,雍正年间曾短暂停铸;乾隆时期复开,嘉庆后因西北战乱再次停办。咸丰年间(1851—1861年),为应对太平天国起义引发的财政危机,清廷允许各省广开铸局,甘肃因地处西北边防前线,于咸丰四年(1854年)重启巩昌府局,定名“宝巩局”,主要铸造大钱(如咸丰重宝宝巩当十、当五十等)以筹措军饷。
同治即位后,虽试图整顿币制,但太平天国余波未平,陕甘回乱(1862—1873年)又起,甘肃战事持续消耗大量财力。宝巩局作为甘肃主要铸币机构,继续承担地方货币供应任务,“同治重宝宝巩当五”便是在这一背景下铸造的折当铜钱(“当五”指一枚可抵五文制钱使用)。
二、钱币特征:形制与版别
“同治重宝宝巩当五”属清代“重宝”系列(通常面值较大或用于折当),具体特征如下:
- 材质:以红铜为主(部分含铅锡合金,因甘肃铜料匮乏,后期可能掺杂杂质);
- 形制:直径约2.5—2.8厘米,厚0.15—0.2厘米,重约6—8克(因铸造工艺差异略有不同);
- 文字:正面为汉文“同治重宝”,直读(“同治”年号在上,“重宝”在右左);背面穿上下为满文“宝巩”(左为“宝”,右为“巩”,标识铸局),左右或为纪值“当五”(部分版别无明确纪值,需结合尺寸推断);
- 版别:因宝巩局铸造时间短(同治朝仅存12年)、原料有限,版别较单一,常见有“粗字”“细字”“宽缘”“窄缘”等差异,部分钱币因砂眼、流铜等缺陷,反映当时铸造条件的简陋。
三、历史意义:晚清地方货币的典型缩影
1. 反映地方财政自主性:宝巩局的存续与“同治重宝宝巩当五”的铸造,体现了同治朝中央对地方控制力的削弱——地方通过自铸钱币解决军费问题,客观上推动了清代货币体系的“去中心化”;
2. 见证西北战乱与民生:陕甘回乱期间,甘肃经济凋敝,宝巩局铸造的“当五”钱虽缓解了财政压力,但因成色不足、重量参差,加剧了民间通胀,百姓实际购买力下降,成为晚清民生困苦的物证;
3. 铸币史的补白:宝巩局在同治朝的铸造记录较少(现存实物亦不多见),此币为研究清代地方铸局运作、西北地区货币流通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尤其填补了“同治朝甘肃铸币”的空白。
备注:存世与收藏
因宝巩局在同治后期(1873年陕甘回乱平定后)逐渐被裁撤,加上清末民初战乱与铜料回收,“同治重宝宝巩当五”存世量稀少,属清代地方铸币中的“小名誉品”,市场价值较高(普通品相数千元,美品可达万元以上)。需注意区分后世仿品(如用现代翻砂法伪造,文字模糊、包浆不自然)。
综上,“同治重宝宝巩当五”不仅是一枚钱币,更是晚清动荡时局中地方财政、军事与社会经济的微观载体,其背后折射出同治朝“内忧外患下的货币困局”与“中央-地方关系重构”的历史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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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世同治重宝宝巩当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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