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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二十九年牟平十区胜泉乡救济券壹圆
民国二十九年牟平十区胜泉乡救济券壹圆的历史解析
一、基本背景:民国时期的“地方救济券”与战时经济
“救济券”是民国时期地方政府或基层机构为应对灾荒、战乱导致的民生困境而发行的地方性临时货币,本质是辅助流通的“代用券”,通常用于购买粮食、日用品等救济物资,具有鲜明的战时/灾时应急属性。
民国二十九年即1940年(1912+29-1=1940),此时中国处于抗日战争相持阶段(1938—1943)。山东地区自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相继被日军占领,中共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如胶东抗日根据地)与国民党政权、日伪政权形成复杂对峙。牟平县(今烟台市牟平区)位于山东半岛东部,地处胶东抗日根据地的核心区域之一,但当时基层行政体系仍保留部分国民政府框架(“十区胜泉乡”即基层行政单位)。
二、发行主体:“牟平十区胜泉乡”的地方语境
1. 行政区划:民国时期山东实行“省—县—区—乡”四级行政制,“十区”是牟平县下辖的区级单位,“胜泉乡”为十区管辖的基层乡级行政区。此类基层政权在抗战时期可能受多重力量影响:若处于中共抗日根据地,基层政权可能为“抗日民主乡政府”;若为国民党控制区,则是国民政府乡公所;若为日伪控制区,则可能是伪政权基层单位。结合1940年胶东抗日根据地的活跃性(中共胶东区委1938年已成立),“胜泉乡”更可能是抗日民主政权下的基层救济机构(或由乡绅、民众自发组织的救济组织)。
2. 发行动机:1940年前后,山东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如旱灾、蝗灾)与战争破坏,粮食短缺、物价飞涨,普通民众生活无着。基层政权为缓解饥荒,通过发行“救济券”向灾民发放物资(如粮食、布匹),券额“壹圆”对应一定数量的实物救济,避免直接发现金导致通胀或物资流失。
三、历史特征:救济券的性质与局限性
1. 非法定货币:救济券并非国民政府统一发行的法币(1935年推行)或地方银行券,而是基层临时性凭证,流通范围仅限于本乡(胜泉乡)内,用于指定救济场景(如乡公所的粮店、合作社),不具备跨区域流通能力。
2. 实物本位:与法币因通胀大幅贬值不同,救济券通常以实物(粮食、食盐等)为价值锚定,例如“壹圆救济券兑换小麦X斤”,确保灾民能实际获得生存物资,避免货币信用崩溃。
3. 短期性与地域性:救济券多为一次性或短期发行,灾后即回收销毁,存世量极少,是研究基层社会救济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四、历史意义:微观视角下的抗战民生
这枚“救济券”虽面值微小、地域局限,却折射出1940年胶东地区的三个关键历史面相:
- 战时基层治理能力:中共抗日根据地或民主政权通过发行救济券,体现对民生的直接干预,区别于日伪政权的掠夺性或国民政府的低效救济,凸显基层政权的“人民性”(若为抗日民主政权);
- 灾害与战争的叠加影响:1940年山东的自然灾害与日军扫荡(如1940年日军对胶东根据地的“三光政策”)共同导致民生凋敝,救济券是底层民众求生的“最后凭证”;
- 货币史的补充:作为非官方货币的案例,它反映了近代中国货币体系的多元性——除中央法币、地方银行券外,基层社会的“自救型货币”也是战时经济的特殊产物。
五、现状与研究价值
目前,此类基层救济券存世罕见,多藏于民间收藏家或地方博物馆(如烟台市博物馆、山东抗战纪念馆)。其价值不仅在于钱币学本身,更在于它是抗战时期基层社会救济史的“微观化石”,为研究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经济政策、灾荒应对提供了具象物证。
综上,“民国二十九年牟平十区胜泉乡救济券壹圆”是1940年胶东地区基层政权(大概率为抗日民主政权)应对灾荒与战争、救济民众的临时货币凭证,承载着抗战时期底层民众的生存记忆与基层社会的治理智慧。

近期交易参考
牟平十区胜泉乡救济券壹圆垒子村(烟台发货)
(公博-35)牟平十区盛泉乡流通劵壹元
2023.09.12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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