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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一年新疆喀造当红钱十文

新疆喀造红钱十文民国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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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民国十一年新疆“喀造当红钱十文”钱币的历史解析 一、基本背景:民国时期的新疆与货币体系 民国十一年即1922年,此时中国处于北洋政府统治末期,但新疆因地处西北边陲,长期处于相对独立的军政格局中。自1912年杨增新主政新疆后,他采取“闭关自守”政策,避免卷入内地军阀混战,同时致力于稳定地方经济与货币体系。新疆传统上以“红钱”(铜钱)为主要辅币,与银两、银元并行流通,而“当红钱十文”属于铜钱范畴,其铸造与新疆当时的货币需求密切相关。 二、“喀造”的含义:喀什噶尔的铸币权 “喀造”即“喀什噶尔铸造”,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是南疆重镇,也是新疆重要的经济与贸易中心。清代以来,喀什噶尔设有官方铸钱局,铸造“红钱”(因用红铜铸造而得名,又称“新疆红钱”)。民国初年,杨增新虽统一新疆军政,但仍保留各地传统铸币机构,喀什噶尔作为南疆核心,继续承担部分铜钱铸造职能,“喀造”即体现其地方铸币属性。 三、“当红钱十文”的形制与货币逻辑 1. “当红钱”的含义: 清代新疆红钱以“文”为单位,小平钱多为“一文”“二文”,咸丰年间因通货膨胀曾铸“当十”“当百”大钱。民国时期,新疆延续“当红钱”称谓,指以“红钱”为基准的面值单位。“当红钱十文”即一枚铜钱相当于十枚小平红钱的价值,属于大面额铜钱,用于应对小额交易的找零或大额支付需求。 2. 形制特征: 该币正面通常铸有“中华民国十一年”“喀造”“当红钱十文”等字样,背面多为回文(察合台文或维吾尔文)、满文或图案(如花卉、星纹),体现多民族聚居区的文化特色。材质为红铜,直径大于普通小平红钱,符合“当十”大钱的规格。 四、历史背景:杨增新时期的新疆货币稳定政策 1922年正值杨增新执政中期(1912-1928年),他面临的主要挑战是: - 货币混乱:清末至民初,新疆市面流通货币复杂,包括清红钱、沙俄卢布、内地银元、私铸铜钱等,价值不一,严重影响经济秩序。 - 财政压力:新疆地广人稀,财政收入有限,需通过稳定货币体系保障税收与市场交易。 为此,杨增新采取“维持旧制、整顿为辅”的策略: - 保留红钱作为主要辅币,允许地方(如喀什、迪化、伊犁)按传统工艺铸造,但严格管控成色与重量,防止私铸贬值; - 禁止内地劣质铜钱流入,同时限制沙俄卢布使用,逐步恢复红钱的主导地位; - “当红钱十文”的铸造,既满足市场对大面额铜钱的需求,又通过官方背书维持信用,避免恶性通胀。 五、历史意义与文化价值 1. 边疆治理的见证: 该币是民国时期新疆地方政权(杨增新政府)维持货币独立性的实物证据,反映其在中央权威薄弱背景下,通过传统货币工具稳定边疆经济的努力。 2. 多民族文化的载体: 币面文字与图案融合汉、维、满等民族文化元素,体现新疆“多元一体”的文化特质,是研究近代新疆民族关系与货币文化的重要物证。 3. 货币史的活化石: 作为新疆最后一批“当红钱”系列铜钱之一,它见证了从清代红钱到民国纸币、银元过渡的历史阶段,填补了新疆货币体系中“传统铜钱向现代货币转型”的空白。 六、存世与研究现状 民国十一年“喀造当红钱十文”因铸造量有限(地方铸币规模较小),且历经百年战乱与流通损耗,存世量较少,属于新疆钱币中的稀有品种。目前主要收藏于新疆本地博物馆及国内外钱币收藏家手中,其研究多见于《新疆钱币》《中国近代货币史》等文献,是学界关注新疆地方经济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总结:这枚钱币不仅是民国时期新疆喀什噶尔的地方铸币,更是边疆地区在动荡年代维持经济稳定的缩影,承载着多民族文化交融的历史记忆,对研究近代中国边疆治理、货币金融及民族关系具有独特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