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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元年福聚成叁吊(武定府利津县)
一、钱币特征
1. 名称与面值:
- “民国元年福聚成三吊”属于民国初年地方私铸或商号代用币(或类似性质的钱帖),面值为“三吊”,即传统制钱单位(1吊通常为1000文制钱)。
- “福聚成”为铸造者或发行商号的名称,常见于民间商铺、钱庄或手工业作坊发行的代用货币,用于替代官方铜元或制钱流通。
2. 材质与形制:
- 若为金属材质(如铜、铅等),可能模仿官方铜元的圆形方孔或无孔圆片形制,但工艺较粗糙;若为纸质,则属钱帖(类似兑换券)。
- 正面通常铸有或印有“民国元年”“福聚成”“三吊”字样,可能带有简单图案(如店铺标记、吉祥纹饰);背面或标注兑换规则(如“凭帖取钱三吊”)。
3. 地域标识:
- “武定府利津县”明确其发行地为山东省武定府(清末民初行政区划,1913年废府后属东临道利津县)。利津县地处黄河三角洲,近代以农业为主,商业活动中常见私铸或代用币补充官方货币不足。
二、时代背景
1. 民国初年的货币乱象:
-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全国货币体系尚未统一,官方虽推行“开国纪念币”(如孙小头银元)和“袁大头”(后期),但基层市场仍广泛流通清代遗留的制钱(铜钱)、铜元(如“光绪元宝”“大清铜币”)及银两、银元混合使用。
- 地方政府、商号为应对铜元短缺或通货膨胀,常自行铸造代用币或发行钱帖(如“吊”“串”等传统单位),尤其在偏远县域或农村地区更为普遍。
2. 山东地区的特殊情况:
- 清末至民初,山东因战乱(如义和团运动后续影响、军阀混战初期)、铜料供应不足,官方制钱和铜元流通量有限。利津县作为传统农业县,民间交易依赖小额货币,“福聚成”这类商号可能因民众需求铸造“三吊”代用币,便于本地集市贸易结算。
- “武定府”为清代山东重要府级行政区(辖利津等县),民国后虽废府存县,但旧地名仍被民间沿用,反映地方对传统行政体系的惯性认知。
3. “福聚成”的性质推测:
- 可能是利津县当地的商铺(如粮行、布店)、钱庄或手工作坊,为便利顾客交易而发行代用币(类似“钱票”),承诺持币者可凭此兑换等值制钱或铜元;也可能是私人铸币者借商号名义牟利(私铸现象在民国初期屡禁不止)。
三、性质与工艺
1. 性质:
- 代用币/私铸币:若为金属材质,大概率是地方商号或私人仿照官方铜元样式铸造的小额货币,用于替代制钱流通,但非国家法定货币(民国官方未授权此类铸造)。
- 钱帖(兑换券):若为纸质,则属商号发行的债务凭证,承诺持帖人可到“福聚成”兑换三吊制钱或等值铜元,本质是信用货币的早期形式,依赖商号信誉。
- 补充官方货币不足:民国初期官方货币(如银元、铜元)在县域尤其是农村流通不畅,民间依赖传统“吊”“串”单位交易,“三吊”符合当时小额支付需求(1吊≈1000文制钱,约合数枚铜元)。
2. 工艺:
- 金属材质工艺(若为铜/铅等):
- 模具铸造或手工打制,工艺较简陋(相比官方造币厂的机器冲压),边缘可能不规整,文字和图案模糊;若为翻砂法铸造,易出现砂眼或气孔。
- 材质多为低纯度铜(甚至掺杂铅、锡),因成本限制,重量和成色低于官方铜元(如清代“当十铜元”重约7克,此类代用币可能仅3-5克)。
- 纸质工艺(若为钱帖):
- 手工印刷或简易石印,纸张为普通宣纸或牛皮纸,印有“福聚成”印章、面值(三吊)、发行日期(民国元年)及兑换说明;部分可能加盖商号负责人私章以增信。
- 时代技术局限:民国初年县域私营铸币或印刷技术落后,缺乏标准化模具,导致同类代用币差异较大,且防伪措施简单(如仅靠商号信用,无复杂防伪纹饰)。

近期交易参考
武定府利津县福聚成(烟台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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