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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二年河南省银行伍圆(天津)
民国十二年河南省银行伍圆(天津)纸币的历史解析
一、发行背景:北洋政府后期的金融动荡与省行纸币
民国十二年即1923年,此时中国处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1912-1928),中央权威衰落,地方势力割据。河南省作为中原要地,受直、皖、奉系军阀交替控制,财政长期依赖地方金融机构支撑。
河南省银行的设立:河南省银行的前身可追溯至清末的“河南官钱局”,1915年改组为“河南豫泉官银钱号”,1922年(民国十一年)正式更名为“河南省银行”,成为河南省官方发行纸币的核心机构。其职能是通过发行货币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但因缺乏稳定准备金(多依赖摊派或抵押),纸币信用脆弱,常因滥发导致贬值。
二、“伍圆”券的特征与流通范围
题目中特别标注“天津”,需结合当时河南省银行的发行业务分析:
- 版式与印制:1923年的河南省银行伍圆券属北洋时期地方纸币典型风格,正面可能印有“河南省银行”“凭票即付国币伍圆”等字样,加盖“天津”地名戳记(或因该券在天津分行发行,或由天津印刷厂代印)。部分地方银行会在不同城市设分行,以适应当地流通需求,“天津”戳记可能表示此券主要在华北地区(如天津及周边)流通,或因河南省银行与天津金融界有业务往来(如汇兑、拆借)。
- 材质与设计:采用传统石印或铜版印刷,纸质较粗糙(因地方银行技术有限),图案多为传统纹饰(如龙纹、云纹)或近代建筑,防伪措施简单(如暗记、印章)。
三、历史价值与局限性
1. 反映地方金融困境:1920年代中国处于“废两改元”(1933年)前的混乱期,银两、银元、纸币并行,地方银行滥发纸币成风。河南省银行伍圆券的发行,本质是北洋政府“弱中央、强地方”格局下,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手段填补财政赤字的产物。此类纸币因无充足白银或硬通货储备,常引发挤兑,最终沦为“劣币”,加速民间对银元的依赖。
2. 地域经济的缩影:标注“天津”可能与当时河南与华北的经济联系有关。天津作为北方金融中心(有外国银行、钱庄及华资银行聚集),河南省银行可能在津设分行以吸纳资金或调节区域汇兑,此券或为跨区域流通的尝试,但受限于信用,实际流通范围有限。
3. 收藏与研究意义:此类纸币是研究北洋时期地方金融史的重要实物资料,其版式、戳记可佐证河南省银行的机构沿革与业务范围;同时,作为“天津”相关版本,对探讨地方银行跨区域发行的金融网络有参考价值。但因存世量较大(地方纸币多批量印制),市场价值通常低于中央发行的大清银行、交通银行等券种。
四、总结
民国十二年河南省银行伍圆(天津)券,是1920年代中国地方金融混乱的典型见证。它诞生于北洋政府权威瓦解、地方割据加剧的背景下,既是河南省应对财政危机的工具,也暴露了地方银行纸币信用缺失的通病。“天津”标识则暗示了其可能的跨区域流通属性,为研究当时区域金融互动提供了线索。作为历史文物,它不仅承载了货币功能,更折射出近代中国金融近代化进程中的艰难与矛盾。

近期交易参考
s-河南省银行天津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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