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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二年河南省银行拾圆(北京)
民国十二年河南省银行拾圆(北京)纸币的历史解析
一、发行背景:民国初期的金融动荡与省行滥发
民国十二年即1923年,此时中国正处于北洋政府统治末期(1912-1928),中央权威衰落,地方军阀割据,金融体系极度混乱。各省为筹措军费、维持地方财政,纷纷设立“省银行”并滥发纸币,导致币值暴跌、信用崩溃。河南省银行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于1922年(民国十一年)成立的省级金融机构,其成立初衷本是为统一河南地方货币、稳定金融,但实际沦为军阀敛财工具。
二、河南省银行的设立与职能
河南省银行前身为1915年成立的“河南豫泉官钱局”,1922年经北洋政府财政部批准改组为“河南省银行”,总行初设开封(河南首府)。其主要职能包括发行纸币、代理省库、办理存贷款等,但因河南地处中原,受直系(吴佩孚)、奉系等军阀争夺,财政长期依赖借款和纸币超发,导致该行自成立起便陷入信用危机。
需注意的是,用户提到的纸币标注“北京”(可能指印刷地或版式特征),这与河南本地机构略有矛盾——推测可能是该券在北京的印钞厂(如财政部印刷局)印制,或因当时北京作为北洋政府名义首都,部分省行委托京厂印钞以强化“合法性”。
三、1923年版拾圆纸币的特殊性
1. 面值与设计:拾圆属大面额纸币,在1920年代通胀背景下,省行纸币常以高面值应对财政亏空。其设计可能包含河南地方元素(如黄河、嵩山、古建筑)及北洋政府统一防伪标识(如花纹、印章)。
2. 流通困境:由于河南省银行无足够准备金(多以地方税收、公债抵押),且军阀为扩军强制摊派纸币,导致市面纸币泛滥。据《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记载,1923年前后河南地区省银行纸币贬值严重,“十圆券仅值现银一二角”,民众拒用现象普遍。
3. 停兑与废止:1927年(民国十六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后,河南省银行因滥发被国民政府整顿关闭,其发行的纸币陆续被新成立的“河南农工银行”(后改“河南省银行”)取代,旧券逐渐退出流通。
四、历史意义与研究价值
此券是北洋时期地方金融失控的典型物证,反映了军阀割据下“省行即提款机”的畸形生态。同时,它也是研究河南近代经济史、货币史的重要实物,见证了从传统钱庄票号向现代银行体系转型中的混乱阶段。目前,此类纸币因存世量少(多被回收销毁),已成为钱币收藏市场的“冷门珍品”,兼具历史研究与收藏价值。
总结:民国十二年河南省银行拾圆(北京)纸币,是1920年代中国地方金融崩溃的缩影,其诞生与消亡均与军阀政治紧密相关,既是河南近代经济困局的见证,也是中国近代货币制度转型期矛盾的集中体现。

近期交易参考
s-河南省银行北京拾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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