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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三十五年勃利县地方自治委员会金融救济券百圆
民国三十五年勃利县地方自治委员会金融救济券百圆相关历史解析
一、发行背景:抗战胜利后的东北地方经济困境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中国进入战后重建阶段。东北地区(原伪满洲国统治区)因长期受殖民掠夺,经济基础崩溃:伪满币大幅贬值,物资匮乏,通货膨胀严重;同时,国共内战爆发初期,国民党政权对东北的控制尚未稳固,地方行政体系混乱,基层财政与金融体系陷入瘫痪。
勃利县位于今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当时属合江省(1945-1949年设置的东北解放区省份,后并入松江省),地处东北边陲,抗战结束后一度处于“权力真空”状态——伪政权瓦解,共产党政权与地方武装、国民党接收势力尚未完全建立有效统治,地方秩序亟待恢复。
二、发行主体:“勃利县地方自治委员会”的性质
“地方自治委员会”是抗战胜利初期东北各地常见的临时性地方治理机构,多由地方士绅、旧官僚、伪政权残余人员或早期抗日武装联合组成,旨在填补官方行政缺位、维持地方基本运转。勃利县的这一机构,本质上是战后过渡性的地方自治组织,既非国民党正规政府序列,也非后来稳定的共产党基层政权,其职能以“维稳”“救济”为主,缺乏统一的财政与货币发行权。
这类机构的出现,反映了当时东北基层“多元力量博弈”的复杂局面:国民党试图通过接收伪政权建立统治,但兵力未及之处,地方自治机构成为临时替代品;而共产党则在逐步推进根据地建设,对这类非正规机构采取“改造利用”或“取缔”策略。
三、货币性质:“金融救济券”的功能与局限
“金融救济券”并非法定货币,而是地方性应急救济凭证,核心功能是缓解战后勃利县基层的经济危机:
1. 应对物资短缺:抗战后勃利县粮食、布匹等基本物资匮乏,救济券可用于向民众平价配售生活必需品,避免物价飞涨引发社会动荡;
2. 稳定基层信用:伪满币信誉破产,法币(国民党统治区货币)尚未深入东北农村,救济券作为“准货币”,试图在地方层面重建简单交易媒介;
3. 财政自救:地方自治委员会无正规财政收入,通过发行救济券向商户、富户“筹款”(实则摊派),用于维持治安、救济灾民等开支。
但其局限性显著:缺乏准备金支撑(无黄金、物资储备),发行量失控易引发二次通胀;仅在勃利县局部流通,且依赖地方武力或权威强制推行,信用脆弱。
四、历史定位:过渡性货币的缩影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是东北局势剧变之年:上半年,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东北解放区,勃利县一度被国民党控制;下半年,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民主联军发起反攻,逐步收复失地并建立巩固根据地。在此背景下,勃利县地方自治委员会的“金融救济券”仅短暂流通,随着共产党在勃利县建立正式基层政权(如合江省政府下辖的勃利县人民政府),此类非正规货币被逐步取缔,最终被东北解放区发行的“东北银行券”取代。
这张百圆救济券,既是抗战胜利后东北地方“无序过渡期”的历史见证,也折射出近代中国基层政权更迭中“货币主权”的争夺——从伪满币到地方救济券,再到解放区货币,本质是不同政治力量对基层经济控制权的博弈。
五、收藏与研究价值
作为罕见的民国地方自治机构货币实物,该券是研究“战后东北地方治理”“过渡性货币形态”的重要物证。其设计通常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记:正面可能印有“地方自治委员会”“金融救济券”“百圆”及发行日期,背面或有使用规则(如“限于本县境内购粮使用”“不得伪造”等);材质多为土纸或劣质道林纸,印刷粗糙,反映了当时物资匮乏的状况。
目前,此类券存世极少,主要藏于博物馆或民间钱币收藏家手中,是研究民国末期东北地方史的“活化石”。
总结:勃利县地方自治委员会金融救济券百圆,是1946年东北战后过渡时期,地方自治机构为应对经济危机发行的应急救济凭证,见证了抗战胜利后东北基层政权的混乱与重构,以及国共内战背景下地方经济的艰难复苏。它的短暂存在,恰是近代中国“乱世货币”的典型缩影——无主权背书、服务于临时需求,最终随时代浪潮消逝。

近期交易参考
勃利县地方自治委员会金融救济券百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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