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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年东三省银行兑换券贰角财政部(哈尔滨)样票
民国十年东三省银行兑换券贰角财政部(哈尔滨)样票的历史解析
一、背景:东三省银行的设立与北洋政府的金融布局
东三省银行是民国初期东北重要的地方金融机构,其成立与北洋政府试图统一东北金融体系的努力直接相关。1917年(民国六年),北洋政府为整顿东北混乱的货币(当时东北流通奉天兴业银行券、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券等多类纸币),批准设立“东三省银行”,总行初设天津,后迁至沈阳(奉天),意图以该行作为东北官方发行货币的枢纽,与日本控制的朝鲜银行、横滨正金银行在东北竞争。
但东三省银行的早期运营受张作霖势力影响显著。1920年代后,张作霖逐渐掌控东北军政大权,东三省银行的实际主导权转向奉系,成为奉系财政的重要工具。其发行的兑换券(纸币)需经财政部审核备案,尤其是涉及跨区域流通或特殊版别时,常标注“财政部”相关监制信息。
二、“民国十年”(1921年):兑换券的发行背景
民国十年即1921年,此时东北处于张作霖逐步崛起阶段。东三省银行虽名义上为北洋政府批准的“官方银行”,但实际已深度融入奉系经济体系。1921年前后的东三省银行兑换券,主要承担东北地区的货币流通职能,用于缓解因战乱、贸易扩张导致的现银短缺问题。
贰角面额的兑换券属于小面额辅币,主要用于日常小额交易,反映了当时东北城乡经济活动的活跃性。此类纸币的设计与发行,既需满足市场对轻便货币的需求,也需应对日本在东北推行“日元一体化”的金融渗透(如朝鲜银行券的广泛流通)。
三、“财政部(哈尔滨)”样票的特殊含义
“样票”是纸币正式发行前印制的样本,用于审核、存档或展示,通常不参与实际流通,因此存世量极少,具有特殊收藏与研究价值。“财政部(哈尔滨)”的标注需结合当时的行政与金融管理体系理解:
1. 财政部的角色:北洋政府财政部负责全国货币的监管与审批,地方银行发行兑换券需经其核准。此处标注“财政部”,表明该样票已通过财政部审核,符合法定发行标准。
2. 哈尔滨的定位:哈尔滨是东北北部重要商埠,1905年开埠后成为中俄贸易中心,也是中东铁路枢纽。北洋政府或奉系可能选择在哈尔滨设立分支机构或审核点,以加强对黑龙江、吉林北部的金融控制。此处的“财政部(哈尔滨)”或指该样票的审核、备案机构为财政部驻哈尔滨的派出机构(如“财政部哈尔滨查验所”),体现了中央与地方在金融管理上的联动。
四、东三省银行兑换券的历史命运与样票价值
东三省银行的发行权并未持续太久。1924年(民国十三年),张作霖为加强金融垄断,将东三省银行与奉天兴业银行、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合并,成立“东三省官银号”(后改称“东北银行”),原东三省银行的兑换券逐渐被取代。因此,民国十年(1921年)的兑换券属于东三省银行独立发行阶段的早期品种,是研究东北地方银行向官营金融体系过渡的关键物证。
而“财政部(哈尔滨)样票”因未正式流通,且承载了中央与地方的金融互动信息,成为民国纸币中罕见的“双重属性”样本——既是地方银行货币史的见证,也是北洋政府金融监管体系的微观缩影。目前此类样票多见于博物馆或顶级藏家手中,是研究民国东北金融史、纸币印制工艺的重要实物资料。
总结
这枚“民国十年东三省银行兑换券贰角财政部(哈尔滨)样票”,不仅是东三省银行在北洋政府与奉系势力交替背景下发行的小面额纸币样本,更折射出20世纪初东北金融主权争夺的复杂性(中央、地方、外国势力交织)。其历史价值在于:它记录了东三省银行从“官方尝试”到“奉系工具”的转变,见证了哈尔滨作为东北金融节点的地位,以及财政部对地方货币发行的监管实践,是研究民国早期区域金融史不可多得的实物标本。

近期交易参考
东三省银行兑换券哈尔滨大洋贰角PMG64分(此拍从长春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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