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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一年交通部京汉铁路支付券拾圆
“民国十一年交通部京汉铁路支付券拾圆”是中国近代史上特定时期、特定机构发行的货币类凭证,其背后涉及民国初年的交通建设、铁路管理、金融秩序等多重历史背景。以下从几个关键维度梳理其相关历史:
一、核心背景:民国初年的铁路建设与交通管理体系
京汉铁路(北京至汉口)是清末重要的南北干线,1906年全线通车,最初由清政府主导修建,后历经列强资本渗透(如比利时曾参与借款筑路)。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铁路作为国家经济命脉,被纳入新政府的统一管理框架。
民国初期,北洋政府为整合全国铁路资源,设立了交通部(1912年成立),统筹铁路、航运、邮政等事务。但当时中国铁路普遍存在“借款筑路、债权国控制运营”的问题(如京汉铁路长期受比利时银行团债权影响),北洋政府虽名义上收回部分主权,但实际管理中仍面临资金短缺、债务压力等困境。
“支付券”的出现,本质上是铁路系统在资金周转困难时的内部结算工具——因铁路运营需支付工资、采购物资,但官方货币(银元)供应不足或调度不便,铁路部门便发行此类凭证,用于内部流通或向特定对象(如员工、供应商)兑付。
二、“民国十一年”:1922年的历史坐标
民国十一年即公元1922年,此时中国处于北洋军阀统治后期,政治格局分裂(直系、奉系、皖系等军阀混战),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薄弱。
具体到铁路领域:
- 1920年代初,京汉铁路的运营管理仍处于“国有名义、实际受债权制约”的状态。尽管1917年中国已赎回京汉铁路的管理权(结束比利时对运营的干预),但赎回过程中积累的债务仍需偿还,铁路营收常被挪用于偿债,导致日常运营资金紧张。
- 1922年正值第一次直奉战争爆发(4月至5月),直系军阀吴佩孚击败奉系张作霖,控制北京中央政府。战争期间,军费开支激增,政府财政进一步恶化,铁路系统的资金链更趋脆弱,“支付券”这类应急凭证的使用可能因此增多。
三、“交通部京汉铁路支付券”的性质与功能
这类“支付券”并非法定货币,而是铁路部门的“代用券”或“内部支票”,具有以下特点:
1. 发行主体:名义上是“交通部”(中央政府机构),但实际由京汉铁路管理局具体执行——因交通部需协调各铁路线路的资金调配,故以部级名义背书,增强信用。
2. 面额与用途:拾圆面额对应当时普通工人月薪的数倍(1920年代铁路工人月薪约10-20银元),主要用于大额结算(如支付材料款、中高层薪俸),而非日常小额交易。
3. 流通范围:仅限于京汉铁路沿线相关单位(如车站、机务段、材料厂)及合作商户,需在铁路系统内部或指定网点兑换为银元或法币(若后续有兑换机制)。
4. 信用基础:依赖铁路自身的营收能力(客货运输收入)和政府背书,但因北洋政府财政混乱,部分支付券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换”的风险,实际信用低于官方银元。
四、历史意义:折射近代中国铁路与金融的困境
“京汉铁路支付券”虽是小众的货币凭证,却折射出多重历史信息:
- 铁路国有化的曲折:它见证了京汉铁路从“列强控制”到“名义收回”的过程,以及收回后仍面临的资金困境——赎回主权的代价是政府背上了沉重债务,反而影响了铁路的正常运营。
- 北洋政府的治理能力局限:中央政府无法通过统一财政体系保障铁路资金,只能依赖部门自行发行代用券,反映出当时行政效率低下、金融体系碎片化的问题。
- 近代交通与金融的互动:铁路作为近代化标志,其运营需求推动了“非法定货币”的产生,体现了传统金融体系(银元本位)无法满足新兴工业部门需求的矛盾。
五、现状与收藏价值
这类支付券因发行量小、流通范围有限,且历经战乱与政权更迭,存世极少,成为中国近代铁路史、货币史的重要实物资料。对收藏界而言,其价值不仅在于稀缺性,更在于它承载了1920年代中国交通事业在动荡中求生的历史细节。
综上,“民国十一年交通部京汉铁路支付券拾圆”是北洋政府时期铁路资金困境的产物,既是京汉铁路管理史的见证,也反映了近代中国工业化进程中金融与实业互动的复杂面貌。

近期交易参考
134-01/(PCGS UNC62)民国十一年交通部京汉铁路支付券拾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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