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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一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山东)
民国十一年(1922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发行的“贰拾枚”铜元(山东版),是北洋政府时期地方货币体系混乱背景下的典型产物。其历史需结合时代背景、机构职能及山东地方金融状况综合梳理:
一、发行背景:北洋政府时期的货币危机与地方平抑
民国初年,中国货币体系陷入严重混乱:银两、银元、制钱、铜元并行,且各地军阀滥发纸币与劣质铜元,导致物价飞涨、民生困顿。为稳定币值,北洋政府财政部于1916年设立平市官钱局(全称“财政部平市官钱总局”),作为中央级平抑地方金融的机构,职责是通过发行标准铜元、兑换劣币、调控市场流通量,缓解“钱荒”与“通胀”问题。
但受限于中央权威薄弱,各地财政厅或军政当局常自行设立“平市官钱分局”,实际成为地方金融的实际控制者。山东作为经济大省,因青岛、济南等商埠贸易活跃,货币需求旺盛,加之军阀张宗昌等先后主政山东(1925年后),地方财政与金融高度自主,因此山东版平市官钱局铜元的发行更具地方特色。
二、“财政部平市官钱局”与山东的关联
民国十一年(1922年)正值直皖战争后,直系军阀控制北京政府,但山东实际由地方势力主导。此时山东的平市官钱业务可能由山东省财政厅代行财政部职能(或因中央授权),故钱币标注“财政部”而流通于山东。其核心目的是应对当时山东市面铜元短缺、私铸泛滥的问题——劣质私铸铜元(“沙板”“鹅眼”)充斥市场,重量不足、成色低劣,导致交易信任崩溃,平市官钱局遂发行标准制式的“贰拾枚”铜元以取代私铸币。
三、“贰拾枚”铜元的设计与流通
- 形制特征:该币为圆形方孔铜元(或类似清代铜元样式),正面通常铸“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字样,中间可能有面值“贰拾枚”或“每枚当制钱二十文”;背面多为龙纹、嘉禾纹或“中华民国十一年”纪年,部分版别加刻“山东”或地名标识(如“济南”“青岛”)。
- 材质与规格:标准铜元一般重约7-8克,含铜量较高(区别于私铸的低质铜),以确保信用。
- 流通范围:主要在山东境内流通,尤其集中于济南、烟台、青岛等商业城市,用于日常小额交易(如买菜、雇工等)。
四、历史意义与现状
1. 金融史标本:此币反映了北洋政府试图通过中央机构干预地方金融的努力,但因中央与地方权力博弈,实际沦为地方财政敛财工具(后期部分平市官钱局因滥发货币加剧通胀)。
2. 区域经济缩影:山东版平市官钱局铜元的存在,印证了20世纪20年代山东作为华北经济枢纽的地位,以及地方军政对金融的直接控制。
3. 收藏价值:因存世量较少(流通损耗大,且后期被国民政府法币取代),且承载特定历史信息,该币成为近代机制币收藏中的小众珍品,尤以品相完好、版别清晰者为藏家所重。
小结
民国十一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山东)铜元,是北洋政府金融统合失败与地方自主货币发行交织的产物。它既是应对货币混乱的应急手段,也是观察20世纪20年代山东地方政治、经济状况的重要物证,其背后折射的是近代中国“统一货币理想”与“地方割据现实”的深刻矛盾。

近期交易参考
(PMG-30)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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