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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民国四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四拾枚(直隶)
关于“民国四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四拾枚(直隶)”这一钱币,需结合平市官钱局的职能、民国初年的货币环境及直隶地区的金融背景综合分析其历史内涵:
一、核心机构:平市官钱局的性质与设立背景
“平市官钱局”是清末至民国初期官方设立的货币稳定机构,主要任务是发行“制钱票”“铜元票”等地方性辅币券,以平抑市场钱价波动、解决“钱荒”或劣币泛滥问题。其名称中的“平市”,即“平衡市面货币价值”之意。
此类机构并非中央统一设置,而是地方督抚或财政当局主导(后期归财政部统筹),因此不同省份(如直隶、江苏、湖北等)均有各自的平市官钱局,发行的纸币也标注地方名称(如“直隶”),属于地方性官办金融机构。
二、“民国四年”的历史语境:袁世凯统治下的货币混乱
民国四年即1915年,此时中国处于北洋政府时期(袁世凯执政阶段):
- 辛亥革命后,清朝的“银本位”体系崩溃,各地军阀滥发纸币、铸造劣质铜元,导致全国性“币制紊乱”——中央无统一货币,地方各自为政,钱价(铜元与银元的兑换比例)剧烈波动;
- 1914年,北洋政府虽颁布《国币条例》推行“袁大头”银元,但银元流通范围有限,基层市场仍以铜元、制钱为主,而铜元因各省滥铸(如“当十”“当二十”铜元超发),价值暴跌,民间交易需用大量铜元,极为不便;
- 在此背景下,直隶省(今河北、北京、天津一带)财政厅/财政部直属机构设立“平市官钱局”,发行标注“四拾枚”(即40枚铜元面值)的纸币,替代笨重的铜元流通,试图稳定直隶地区的钱价。
三、“四拾枚”面值与直隶地区的使用逻辑
“四拾枚”即该纸币可兑换40枚标准铜元(当时直隶地区流通的主要是“当十铜元”,1枚当十铜元理论上兑换10文制钱,但实际因贬值,兑换比例远低于此)。选择“四十枚”作为面值,是因为:
- 基层交易中,小额买卖常用数十枚铜元,纸币化可简化支付流程(无需携带大量铜元);
- 平市官钱局的纸币以“铜元枚数”为单位,直接对应市场对铜元的需求,更易被民众接受。
四、该钱币的历史意义与局限
1. 积极意义:
作为直隶地区官方稳定货币的尝试,它暂时缓解了当地“铜元荒”和钱价混乱的问题,便利了基层商业活动,是北洋政府试图整顿地方金融的一个缩影。
2. 历史局限:
- 平市官钱局本质是地方财政附庸,缺乏独立的准备金制度——其纸币发行多依赖地方财政拨款或强制兑换,一旦财政紧张便易引发挤兑;
- 1916年袁世凯称帝失败后,北洋政府权威衰落,直隶等地方军阀为筹军费,往往强制平市官钱局超发纸币,导致纸币迅速贬值(类似同时期其他地区官钱局的结局);
- 随着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推行“废两改元”和法币政策,这类地方性官钱局及其纸币最终退出历史舞台。
五、补充:直隶平市官钱局的特殊性
直隶是北洋政府的“京畿之地”,其平市官钱局的设立与运作更受中央关注,但本质上仍受地方军阀(如当时的直隶督军)控制。该纸币上的“财政部”标注,反映了1913年北洋政府设“财政部”后,逐步将地方金融机构纳入中央统筹的意图,但实际执行中地方独立性仍强。
综上,“民国四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四拾枚(直隶)”是北洋政府时期地方金融自救的产物,见证了民国初年币制混乱与中央试图整顿却无力统一的矛盾,也是研究直隶地区近代金融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近期交易参考
Z94/民国四年(1915)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四拾枚,直隶地名689642,PMG65EPQ,季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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