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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四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京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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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四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京兆)”是一枚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民国初期地方性货币。以下从发行背景、机构职能、地域特征、历史意义等方面解析其相关历史:

一、发行时间:民国四年(1915年)——袁世凯统治与币制混乱期
民国四年即公元1915年,此时中国处于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袁世凯正逐步强化独裁统治(次年即称帝)。民国初年,中央与地方财政体系尚未统一,各省因战乱、赔款等导致货币流通混乱,银两、银元、铜元、纸币并行,私铸劣币泛滥,物价波动剧烈。为稳定地方金融,中央政府与地方当局纷纷设立“平市官钱局”类机构,试图通过发行标准辅币平抑钱价。

二、发行机构:财政部平市官钱局——中央主导的地方金融调控工具
“平市官钱局”是清末至民国初期常见的官方金融机构,主要职能是发行小额辅币(如铜元、纸币)、收兑劣币、调节市场货币流通量,以稳定物价(“平市”即“平衡市价”之意)。

此枚货币的发行机构为“财政部平市官钱局”,需注意两点:
1. 中央与地方的双重属性:名义上由“财政部”(中央部门)管辖,但实际可能是中央授权地方设立的机构(因民国初年中央财政薄弱,常依赖地方配合)。
2. 京兆的特殊地位:“京兆”是北京地区的旧称(明清设顺天府,民国初改称京兆地方,1928年国民政府迁都南京后废置)。因此,该钱局应为服务于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官方货币发行机构,负责当地辅币的统一与管理。

三、面值与材质:“贰拾枚”——铜元时代的典型辅币
“贰拾枚”指面值相当于20文铜元(或20枚制钱)。清末民初,随着机制铜元的普及(1890年代起),传统制钱逐渐退出流通,铜元成为主流小额货币。一枚当十铜元(面文“十文”)重约7-10克,二十文铜元则更厚重(但流通中较少见,常见为十文、五文)。此枚“贰拾枚”应为铜质机制币,是当时日常交易的重要媒介。

四、历史背景:应对币制危机的地方实践
民国初年,北京作为首都,货币需求量大,但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私铸劣质铜元(含铜量低、重量不足),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良币被收藏或熔毁,物价飞涨。财政部平市官钱局发行“贰拾枚”标准铜元,旨在通过官方信用统一币值,收兑私铸劣币,稳定北京地区的货币市场。

此外,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确立银本位制(以袁世凯头像银元为主币),但对铜元的管理相对滞后。地方平市官钱局的设立,实际是对中央币制改革的补充,反映了当时“中央立法、地方执行”的金融管理特点。

五、历史意义与现状
这枚钱币是研究民国初期北京地区货币史、金融史的重要实物资料,具体价值体现在:
- 见证地方金融调控:体现了北洋政府通过官方机构干预货币市场、稳定经济的尝试;
- 反映区域货币流通:京兆作为首都的特殊地位,其货币发行直接关联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互动;
- 记录铜元时代细节:为研究民国初年铜元的版式、工艺及流通状况提供了样本(需注意版别差异,如是否有纪年、局名缩写等细节)。

总结
“民国四年财政部平市官钱局贰拾枚(京兆)”是1915年北京地区官方为平抑钱价、统一辅币而发行的铜元,诞生于北洋政府币制混乱与改革并行的背景下,既是地方金融调控的产物,也是民国初期货币近代化的微观见证。其存在反映了中央与地方在金融管理上的协作与矛盾,以及北京作为政治中心对稳定货币流通的特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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