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查看详图
民国纸币民国十一年河南银行伍拾枚河南豫泉官银钱局发行
关于您提到的“民国十一年河南银行伍拾枚”铜元(或纸币),需结合历史背景和机构沿革进行说明:
一、核心概念澄清:“河南银行”与“豫泉官银钱局”的关系
1. 豫泉官银钱局
这是清代至民国初期河南官方金融机构的前身。光绪三十年(1904年),河南巡抚陈夔龙奏请设立“豫泉官钱局”,后更名为“豫泉官银钱局”,负责发行钱票、兑换银钱,是河南最早的省级官办金融机构之一,主要流通于清末民初。
2. 河南银行的成立与改组
民国成立后,1915年北洋政府推行金融改革,要求各省将旧式官银钱局改组为现代银行。1915年,豫泉官银钱局改组为河南银行,成为河南省第一家省立银行,初期仍发行纸币,试图统一全省货币。但河南银行存在时间较短,因经营不善、滥发纸币引发挤兑,1922年(民国十一年)前后陷入危机,最终停兑清理。
二、“民国十一年(1922年)伍拾枚”的发行背景
1. 时间与机构的矛盾
民国十一年(1922年)正值河南银行濒临破产之际。此时豫泉官银钱局已不存在(1915年已改组为河南银行),因此该币若为“伍拾枚”(铜元面值),更可能是河南银行在1915-1922年间发行的辅币券(纸币),而非豫泉官银钱局直接发行——需注意名称可能为后世收藏市场的混淆表述(将前身机构与后期发行主体合并标注)。
2. 货币形态与流通背景
民国初年,河南地区货币混乱,既有银元、铜元,也有大量地方银行发行的纸币。“伍拾枚”作为小额辅币,主要用于日常交易。河南银行发行的纸币因信用不足,后期贬值严重,1922年停兑后彻底失效,成为废纸。
三、历史意义与现状
1. 反映河南近代金融困境
河南银行从成立到倒闭仅7年,其滥发纸币的行为加剧了河南民生凋敝,也体现了北洋时期地方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缺乏有效监管、依赖行政权力滥发货币,最终导致金融崩溃。
2. 收藏价值
此类纸币因存世量少、历史背景特殊,成为民国地方货币的收藏品类之一。需注意鉴别真伪:真品通常印有“河南银行”“中华民国十一年”等字样,图案多为河南地方元素(如黄河、古城等),但因停兑早,品相完好的较少见。
四、总结
- 发行主体:实为河南银行(1915年由豫泉官银钱局改组而来),非豫泉官银钱局直接发行;
- 时间节点:民国十一年是河南银行倒闭年份,该币为其末期发行的辅币券;
- 历史定位:见证了河南近代金融改革的失败与地方经济的混乱,是研究北洋时期地方金融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若您持有实物,建议结合纸币的印刷细节(如印章、编号、纸张)进一步考证,避免仅凭名称误判发行机构。

近期交易参考
民国11年,河南银行改河南豫泉官银钱局发行铜元五十枚,岳飞像
×
打开币佳佳小程序
联系币佳佳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