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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六年中国银行伍角兑换券财政部版(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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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六年(1917年)中国银行伍角兑换券(财政部版·哈尔滨)的历史解析

一、时代背景:民国初年的金融困局与币制混乱
民国六年(1917年)的中国正处于北洋政府统治时期(1912-1928),此时中国尚未实现真正的统一,中央权威薄弱,地方军阀割据,财政与金融体系高度碎片化。自清末以来,传统银两、制钱体系崩溃,而近代货币制度(如银本位、纸币发行)又因政局动荡难以建立,导致各地滥发纸币、银钱比价波动剧烈,“废两改元”虽于1914年由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推行,但实际执行困难,货币市场仍呈现“多元并行”的混乱状态。

在此背景下,中国银行(前身为1905年成立的户部银行,1912年经孙中山批准改组为中央银行性质的国家银行)作为北洋政府指定的“国家银行”,承担着稳定金融、统一币制的重任。然而,由于中央政府财政匮乏(依赖外债和军阀摊派),中国银行不得不依赖发行兑换券(纸币)弥补资金缺口,而地方分支机构则因区域经济差异和军政干预,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地方版”兑换券。

二、中国银行与兑换券的发行逻辑
中国银行的核心职能之一是发行“兑换券”(即纸币),并承诺可兑换为银元或现银。但受限于白银储备不足和政治压力,其发行的兑换券常面临信用危机。为应对不同地区的经济需求,中国银行在重要商埠设立分行/支行,并根据当地流通习惯发行“地域特供版”兑换券。

哈尔滨作为东北北部核心商埠(当时属黑龙江省管辖,后因中东铁路枢纽地位成为国际商贸中心),是中俄贸易、东北与关内物资往来的关键节点。1910年代,哈尔滨的金融市场以卢布(俄国在华发行)、奉票(张作霖控制下的奉天省纸币)、吉林官帖(吉林省地方性纸币)及中国银行兑换券等多元货币并存。中国银行需在哈尔滨维持货币流通,同时应对俄国金融势力(如华俄道胜银行)的竞争,因此发行了针对哈尔滨市场的“财政部版”伍角兑换券。

三、“财政部版”的特殊含义
所谓“财政部版”,需结合北洋政府的财政体制理解:北洋政府时期,中央财政由财政部主导,而中国银行虽名义上是“国家银行”,但实际受财政部监管(1913年《中国银行则例》规定其总裁、副总裁由大总统任命,财政部监督)。因此,“财政部版”可能指该兑换券的发行直接由财政部授权或背书,强调其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属性,以增强市场信任。

另一种可能是,此版本由财政部印刷厂(而非中国银行总行印钞厂)承印,故标注“财政部版”。北洋政府曾设有官方印钞机构(如财政部印刷局),负责部分中央级纸币的印制,此类纸币常标注“财政部”字样以区别于商业银行自主发行的纸币。

四、哈尔滨伍角兑换券的设计与经济功能
1. 面额与流通场景:伍角(半元)属于小面额纸币,主要用于日常小额交易(如市集买卖、薪工发放),反映哈尔滨基层经济的活跃需求。当时哈尔滨因人口激增(主要来自内地移民和俄国侨民)和商贸繁荣,小额货币需求旺盛,中国银行发行伍角券可填补市场空白。

2. 防伪与地域标识:此类兑换券通常印有哈尔滨地名(或“哈尔滨”字样),部分版本可能加入满文(因东北满族聚居)或俄文(因俄侨众多),以适应多语言环境。设计上可能采用中国传统纹饰(如龙纹、云纹)与现代防伪技术(如水印、暗记)结合,体现北洋政府对纸币规范化的尝试。

3. 兑换承诺与局限性:兑换券正面通常标注“凭券即付通用银元”“十足兑现”等字样,但实际兑现能力受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白银储备限制。若遇挤兑(如1917年因政局不稳引发的金融恐慌),兑换券可能大幅贬值,沦为“虚币”。

五、历史意义与收藏价值
1. 金融史实证:此券是研究北洋政府在东北金融渗透的重要实物资料,反映了国家银行与地方经济、外国金融势力的博弈。哈尔滨作为边疆口岸,其中行兑换券的流通也体现了近代中国“金融边疆”的形成过程。

2. 币制转型缩影:伍角券的发行是“废两改元”政策在地方的实践(尽管未完全成功),见证了从银两到银元、从金属货币到信用货币的过渡阶段。

3. 稀缺性与收藏:由于民国初年纸币发行分散、战乱损毁严重,加之哈尔滨版兑换券仅限区域流通,存世量极少,尤其品相完好者堪称“纸币珍品”,是研究中国近代货币史与东北地方史的“活化石”。

总结:民国六年中国银行哈尔滨伍角兑换券(财政部版)不仅是特定时代的金融产品,更是北洋政府金融集权与地方经济现实碰撞的产物。它承载着哈尔滨作为国际商埠的多元文化特征,也折射出近代中国货币体系转型的艰难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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