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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七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小洋伍圆(吉林省城)样本实物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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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七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小洋伍圆(吉林省城)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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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七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小洋伍圆(吉林省城)样本是民国时期吉林省地方货币体系的重要实物见证,其背后关联着近代东北金融格局、地方政府财政运作及货币发行权的演变。以下从历史背景、机构性质、货币特征、流通意义等方面展开解析:

一、历史背景:民国初年的吉林财政与货币困境
1918年(民国七年),中国正处于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薄弱,尤其东北地区因地理偏远、经济结构特殊(以农业、林业和早期工业为主),长期依赖地方金融机构维持财政运转。

吉林省自清末以来便面临货币混乱问题:既有传统的制钱、银两,也有外国流入的银元(如墨西哥鹰洋、日本龙洋),还有民间私铸的劣质银毫,导致“钱荒”与“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频发。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清政府推行“新政”,在吉林设立“吉林永衡官银钱号”(简称“永衡官银钱号”),作为省级官方金融机构,统筹货币发行、国库收支与地方融资,试图统一币制、稳定金融。

民国成立后,永衡官银钱号被北洋政府认可为吉林省官方金融机构,继续承担发钞、兑换、信贷等职能。但受军阀混战影响(如张作霖控制东北后逐步整合金融资源),吉林省财政仍需依赖地方金融机构支撑,永衡官银钱号的货币发行成为维系地方经济的关键。

二、机构性质:吉林地方金融的核心枢纽
永衡官银钱号的前身可追溯至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设立的“永衡号”商号,后经多次改组,1907年正式定名为“吉林永衡官银钱号”,直属吉林行省公署。其核心职能包括:
- 货币发行:发行银两票、银元票、铜元票及小额银币(如“小洋”),替代混乱的私铸货币;
- 国库代理:管理省库收支,代征赋税;
- 信贷支持:向工商业、农业发放贷款,扶持地方经济;
- 货币兑换:平抑银价波动,维护币值稳定。

民国七年时,永衡官银钱号已发展为东北规模最大的地方官办金融机构之一,其发行的货币在吉林省内具有法定地位,甚至流通于黑龙江、辽宁部分地区。

三、货币特征:“小洋伍圆”的样本意义
所谓“小洋”,是相对于“大洋”(主币,如袁大头、龙洋)而言的小额银币或银元票,主要用于日常小额交易。“伍圆”面值则属于中等面额,兼顾便携性与实用性。此枚“样本”的特殊性在于:
- 地域标识明确:标注“吉林省城”(今吉林市,时为吉林省会),强调其地方性发行属性,区别于中央或跨省流通的货币;
- 样本属性:应为设计或试印阶段的样币/样票,未正式大规模流通,因此存世量极少,是研究当时货币设计、防伪技术的重要实物;
- 形制推测:结合同时期永衡官银钱号发行的货币风格,可能为竖式排版,材质为纸质(若为纸币)或银质(若为银币),图案或包含吉林地方元素(如长白山、松花江、传统纹饰),并加盖“永衡官银钱号”“吉林省城”等字样及印章。

四、流通与历史价值:地方金融自主性的缩影
民国七年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列强暂时放松对中国的经济侵略,民族工业迎来短暂发展期,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如大豆、木材)增加,对本地货币的需求上升。永衡官银钱号发行“小洋伍圆”,正是为了满足中小商户、农民日常交易的需要,避免依赖高面额大洋的不便。

然而,这种地方货币发行权也暗藏危机:由于永衡官银钱号的信用依赖于吉林省财政实力,而民国初年地方军阀割据(如后来张作霖通过“东三省官银号”整合东北金融),导致其货币易受政治变动影响。1929年(民国十八年),张学良东北易帜后,东北地方金融机构逐步被纳入中央金融体系,“永衡官银钱号”最终于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后消亡,其货币也被伪满中央银行券取代。

总结
这枚“民国七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小洋伍圆(吉林省城)样本”,不仅是研究吉林地方金融史、货币史的珍贵实物,更折射出近代中国中央与地方权力博弈下,地方政权通过金融手段维系经济独立的努力。其“样本”属性更凸显了它在货币发行流程中的特殊地位,为学界探讨民国初期货币设计、印刷技术及地方金融实践提供了关键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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