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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纸币民国十七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壹吊
民国十七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壹吊的历史解析
一、发行背景:吉林地方金融体系的近代化与动荡
吉林永衡官银钱号是清末民初东北地区重要的官方金融机构,其前身可追溯至清咸丰六年(1856年)设立的“吉林永衡官帖局”,最初以发行“官帖”(地方性纸币)调剂地方财政。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清政府推行“新政”,吉林将其改组为“吉林永衡官银钱号”,成为集发钞、存贷、汇兑于一体的省级官办银行,总号设于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在长春、哈尔滨、营口等地设分号,业务覆盖东三省,是当时东北规模最大的地方金融机构之一。
进入民国后,吉林永衡官银钱号的职能延续,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北洋政府时期中央对地方金融控制力薄弱,各省官银钱号实际成为地方军阀的“财政工具”;另一方面,20世纪20年代东北易帜前后,奉系军阀张作霖、张学良通过整合地方金融,试图稳定币制,永衡官银钱号成为奉天当局调控吉林经济的重要抓手。然而,1920年代末,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东北农产品出口受阻,加上军阀混战导致的军费激增,吉林财政入不敷出,永衡官银钱号不得不大量增发纸币弥补赤字,埋下币值崩溃的隐患。
二、“民国十七年”的时间定位与历史语境
“民国十七年”即公元1928年,这一年在东北历史上具有关键转折意义:
- 外部局势:1928年6月,张作霖在皇姑屯事件中被日军炸死,其子张学良继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12月29日,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服从南京国民政府,中国形式上完成统一。
- 内部经济:易帜前后,张学良为巩固统治,试图整顿东北金融,包括限制地方官银钱号滥发纸币。但吉林地区因长期依赖永衡官银钱号维持财政,纸币超发已极为严重——据统计,1920年代初吉林官帖流通量约3000万吊,至1928年激增至近2亿吊,“壹吊”纸币的实际购买力已跌至极低水平(据《吉林通志》记载,1928年1吊仅能购买粗粮数斤)。
此时发行的“民国十七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壹吊”,正是永衡官银钱号在财政崩溃边缘挣扎的产物:一方面需应对易帜后的政治压力(南京国民政府对地方滥发纸币的限制),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地方财政对纸币的依赖,最终只能继续印发低面值货币维持运转。
三、“壹吊”的面值与货币体系
清代至民国初期,东北地方货币以“吊”为单位(1吊=1000文),与银两、银元并行。“永衡官帖”作为纸币,最初与银两挂钩(如“足银壹两”合若干吊),但后期因白银外流、纸币超发,逐渐演变为不兑现纸币,仅作为记账和流通符号。
“壹吊”属于小面值官帖,反映了当时币值的剧烈贬值:清末1吊官帖尚可兑换铜钱800-1000文(接近面值),至1928年,由于市面上流通的官帖多为“虚本虚利”(无足额准备金),1吊官帖的实际价值仅为面值的10%-20%,甚至更低。这种贬值本质是吉林地方政府通过掠夺性货币政策转嫁财政危机,最终由普通民众承担损失。
四、历史结局:永衡官银钱号的终结与币制改革
1929年(民国十八年),张学良主政东北后,为彻底整顿金融,决定废除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及其他地方官银钱号(如黑龙江广信公司、辽宁东三省官银号),合并成立“东北银行”(总行设于沈阳),统一发行“东北九省流通券”,取代所有地方纸币。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后,东北银行被伪满中央银行取代,永衡官银钱号的历史正式终结。
而“民国十七年壹吊”官帖,也成为永衡官银钱号退出历史舞台前的最后一批货币之一,见证了吉林地方金融体系从传统官办机构向近代银行转型的失败,以及军阀割据下地方经济的凋敝。
五、收藏与历史价值
作为民国初年东北地方金融动荡的直接物证,“民国十七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壹吊”不仅是钱币收藏领域的“冷门精品”,更具有独特的历史研究价值:它反映了清末民初地方金融机构的兴衰逻辑、军阀统治下的财政困境,以及东北易帜前后的政治与经济变局。目前,该纸币存世量较少(因后期快速回收销毁),是研究东北近代货币史、金融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总结:这枚小小的“壹吊”纸币,背后是吉林永衡官银钱号从清末官办金融机构到民国地方财政工具的百年沉浮,更是1920年代东北在军阀混战、经济冲击与地方治理失效下的缩影——它既是历史的“见证者”,也是旧时代金融弊端的“记录者”。

近期交易参考
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壹吊凭证
(PMG20)-吉林永衡官帖壹吊
2023.06.06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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